稍微看了一下 這我有經驗
有一個最大的問題 這種影響到住戶權益的
一定要通過 區權會 (社區一年一度的會議
而且要有會議記錄 把停車規則寫進規約裡面 才算數
所以管委會 單方面說決議 不成立 <<< 這個不行這樣 錯的
不是單方面 管委會說怎樣做就怎樣做的
管委會 權力沒這麼大
如果社區規約 還沒有寫 那照理說 就是不限制
有意見的住戶 請再下次區權會 提出來
像是 如果不給停 還停的話 可能得付清潔費 那些 (這些都要提早提議 通過表決)
因此 你能做的就是準備好稿子 提升政治力 演說能力
再下次區全會 好好的表演一番 說服社區的大哥大姊大媽
但結論就是不要被現在的管委會 牽著鼻子走
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