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okecolatw (cola)》之銘言:
: https://youtu.be/oJPheXmNBu4
: 這個美國逼車撞人的案例跟這幾天台68上的案件很雷同
: 後來該汽車駕駛被重判15年(69歲進去蹲)
其實是不同的
你提供的影片摩托車逆向,汽車突然往對向車道靠過去導致撞擊
問題對向車道是有其他車輛會使用的,正常駕駛人也應該清楚
在這種情況下當然可以往故意上面說
這次的問題,首先請把前面那一段重機急煞汽車硬超的地方刪掉
原因在那段並沒有造成車禍和本次事故是無關的,當然要檢舉還
是可以檢舉,無關的地方是在於汽車就技術好硬擠擠過去沒出事
接著到撞擊那一段,基本上法院只看這一段來判斷事故主因和次
因
首先從後車影片可以看到bmw超過時速110公里以上,這邊bmw超
速與車禍無關,但是從第三方或是bmw的行車都可以發現bmw超車
之後車輛並沒有完全回正他是向左行駛
接著bmw一個激烈回正與左後方機車發生擦撞
問題在這邊bmw回正的方式是靠左然後轉直,而左邊本來就不會
有車輛也不會有對向車輛根據高公局的說法那邊屬於路肩而在
通常使用上駕駛人也不會意識到會有車輛從左側路肩接近
再來是重機車速過快超過110公里才會撞擊bmw
可以看到的地方是重機未注意前方交通狀況未保持安全距離超速
bmw沒有注意後方來車=>這個可能還很有爭議
所以基本看下來bmw是沒有太大問題的,至於肇逃第一時間流出的影片
就是車主的影片警方也說直接到案說明所以應該是違反擅自移動現場
的那條不過只是罰錢沒事
中文翻譯,法院是看雙方的行為是否會產生車禍再以此下去評故,而其中
其他的違法違規事項並不在判斷內,比如車上有五十把步槍甚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