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大家這題有解方嗎:
因為租屋關係,所以跟著其他普通機車停車在騎樓底下,也跟一樓店家打好招呼,店家了
解我們租屋在樓上,非常樂意我們佔一個位子停車(因為附近多得是未告知就隨意停車的
普通機車)
在近兩週停車後被刻意針對舉發,而且僅針對黃牌重機檢舉「第56條第1項第9款」,停車
位置不依規定
同一騎樓底下,旁邊也有其他白牌機車停車,但僅針對我的黃牌開單,請問我可以怎麼辦
?乖乖繳罰單以外還有其他方法嗎?
因為今天此刻我收到第二張了,一個月收兩張還是很硬的….
—————————補充說明——————
在收到白單就開始找月租車位了,但真的資訊很少(大同區家樂福附近)
在找到車位前還是只能先停騎樓,就法律上有什麼辦法嗎?
還是應該要問問里長鄰長之類的地頭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