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enneth1011 (K先生)》之銘言:
: 真心覺得限速主要目的是要大家,減速慢行此路段危險。
: 而超速扣牌 40 造成危險駕駛,所以扣牌嚴重處法。
: 但這個條件與限速已經在我們台灣慢慢變質了,
: 限速20、40...當此路段不小心其超過60 or 80 就變成危險駕駛?!
: 再不完善的整合,就上路的道路法規,真的很無言!!
: https://new-reporter.com/news/164527
: 而隨著時代進步,機車、汽車動力也慢慢提升,隨便一加油就.....滿滿罰單等著。
: 總感覺官員只想想要便宜行事...真正受害的都是我們這些平民道路的使用人。
: 畢竟大官出門都有警察開路,沒有限速、超速問題。
: 體會不到...
臺灣的駕照真的太好考了,
包含機車也是。
連注意路況這種基本的事都做不到…
路上都有「告知」速限的告示牌,
看不到告示牌,地上也會畫,
什麼都看不到,
心中也會有個粗估值,
這樣還能超速40以上是否代表「根本沒看路又沒概念」?
這種人就是「危險駕駛」。
你看得到不一定煞得住,
你煞得住不一定看得到,
這就是訂速限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