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判決:
kannatoma 於置底讓票文轉讓票券,高於原始價格,非原價讓票,水桶一年。
更改判決:
kannatoma 於置底讓票文轉讓票券,高於原始價格,非原價讓票,水桶15天。
更改原因:
買方於今日中午寄檢舉信件給我,並附上對話截圖,於是根據買方所提供的資料查證,
確實有高於原價讓票情形,於是做出水桶一年的判決。
約過3~4小時即收到kannatoma的信件,指出他是幫朋友代PO,也和朋友聯絡了,朋友知道
這個消息(板上公告),也改以原價讓給買方了。
"「Super Show 6」 讓票/換票/揪團區" 注意事項第一點已明確寫著禁止代PO,
也寫著"經查證屬實者水桶一年處分",曾有過高於原價讓票是事實,
板友也有附上證據,雖然後來改回原價讓票,但還是必須承擔這個責任。
但考量到此行為並非kannatoma板友自己的本意,也很有誠意處理。
和其它板主討論過後決定將水桶天數改為15天。
若遇有哄抬價格或收取非必要費用者請踴躍檢舉,也請大家填寫「Super Show 6」 讓票/
換票/揪團時,前面的注意事項一定要看清楚,即使真的不得已需要代PO,也請一定要溝通
清楚,PTT-SJ板只接受原價讓票,希望這件事可以當作一個借鏡,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