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託人與對象的關係>: 路人甲,然後一起搭同班客運
2.<尋找對象姓名>: 拿走我手機,不還我的胖胖哥
3.<尋找對象性別>:男的
4.<相遇的地點>:屏東恆春客運
5.<可能出現地點>:聽警察說在高雄
6.<曾經就讀學校>: 不知
7.<大約身高/體重>:
8.<認識時間>:2014 - 3 -18
10.<影像連結>: http://youtu.be/vj4lDh84Vtg
12.<委託原因及其他特徵>:
請問各位神人,影片中的狀況是應該侵占的狀況嗎?
http://youtu.be/vj4lDh84Vtg
有人認識影片中,這位拿走我手機的大哥嗎?
拜託神人幫我破案!
如果能找到,我會提供50份阿亮香雞排報答各位的~~~
狀況是這樣的
2014-3-18 因為出差到恆春,當天晚上從恆春坐客運往高雄路上
因為還沒到終點站,家就到了!
下車時,走的太匆忙,沒有注意到手機掉在椅子上
後來被影片中的大哥撿走,雖然我狂打電話但他沒有理會我
然後關機!
隔天,我報警了~~~但接下來因為公事忙,常常被調來調去!
沒辦法時時刻刻的去找警察泡茶聊天,了解進度。
報警時,警察說,之後會幫我追蹤看看,有消息會聯絡
但問題來了
3月19日報警,4月底左右警察來電說,有追蹤到號碼了,
警察確認不是本人的號碼後,說正在使用你的手機的人,是高雄人!
那我在調他來問問,從此 警察也音訊全無!<因為擔心打擾到警察的辦案,
所以也一直遲遲不敢聯絡,就這樣過了兩個月多!七月份,我終於忍不住打了
電話給警察!>
問題 1.
我問警察<以下簡稱"我問">: 請問,這樣可以說他是侵占嗎
警察回答<以下簡稱"警答">: 不行!所謂侵占,不是追蹤到用這支號碼
使用這隻手機就算是侵占
必須,要找到遺失物,確定遺失物在他手裡
才能認定他侵占
OS : 我想若對方都蓄意關機不還我,哪可能會主動拿出來說遺失物在他手裡!
我問: 那都追蹤到使用這隻遺失物手機的號碼了,為什麼還不能採取任何
行動
警答:遺失物的侵占,不是我所想像,或我所認為的那樣!很複雜的~~~
你不用急,這兩天我在調他來問問!
<就這樣過了半個月,沒消沒息的....>
其實,報案的過程中,一直有警察跟我強調!
茫茫大海,我沒辦法針對影像,就找的到人
<這我也知道!但我無解的昰,警察講的事正確的嗎?>
這種法律的追朔期,警察說是報案的半年!是這樣嗎?
拜託鄉民幫我!
這個帳號是使用朋友的!我第一次 PO其實也很緊張!
拜託神人幫幫我~~~
如果能破案找的到,我會提供50份的阿亮香雞排,報答各位的~~~ 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