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人請把原因寫清楚 討債 尋仇 報復 等等不好的事情 我會一律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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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委託人與對象的關係>:陌生人
2.<尋找對象姓名>:不知道
3.<尋找對象性別>:女
4.<相遇的地點>:4月24日約5點40分後捷運淡水信義線開往信義
5.<可能出現地點>:臺北捷運
6.<曾經就讀學校>:不知道
7.<大約身高/體重>:目測身高153公分以下,體重42公斤以下
8.<認識時間>:4月24日下午5點40分後在淡水捷運站
9.<照片連結>:無
10.<影像連結>:無
11.<聯絡方式>:站內信
12.<委託原因及其他特徵>:
4月24日約五點四十分後的淡水捷運站上車,坐到中山站下車。
同行友人有二女一男。包含要神的人總共三女一男。
穿酒紅色上衣,短褲,低筒Converse。中長髮微捲。
聽我同行的朋友說,似乎有香港人或中國人的腔調。
在搭捷運的過程中跟我對到了一眼,但我們都馬上把視線移開;還有在搭車的時候我不小
心敲到她的手。
打從心裡希望還能夠再見一面……我是一開始站在你右手邊面對你後來被擠到後面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