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宜蘭烏石港 慎選衝浪店!!!

作者: b9164048 (st)   2017-07-13 16:33:53
覺得你是上來討罵的 先說我不是國度的會員 不是來護航
但是你18個人 只租了三張板 然後佔了三把傘 18張椅子
你覺得海邊的商家都是在做慈善事業嗎?
佔了傘 借了椅子 收你個350元也這麼計較喔?
這跟426去夜市5.6個人點一份臭豆腐有甚麼不一樣?
1350+350共1700元 18個人讓你玩玩水上岸有地方坐有地方遮陽一個人不到一百元
好意思嗎?
※ 引述《iceforce (SUSU)》之銘言:
: 喜愛衝浪的朋友們!請慎選衝浪店!
: 7/9 大約9:00抵達烏石港 !我帶隊15大人3小孩!前往夏天平日都會去租板的業者(衝浪
: 國度)!看到老闆(傑哥)!並告知我人數!但是我只要租3快板!因為有5、6人不玩水
: !並且我自己也有帶板!
: 老闆:不會超過三把傘吧!
: 我:不會啦!三把傘夠了!我們中午就要離開了!
: 老闆:早上人還沒那麼多!活動是下午才開始!
: 付了三塊板450x3 1350元!帶隊前往沙灘!
: 悲劇開始了!
: 員工:剛剛傑哥來電!你們人數太多!第三把傘要自費350元
: 我:不是吧!剛剛才說三把!到沙灘!怎麼又不一樣了!
: 我請員工致電給老闆,我跟他說!對話內容如下!
: 我:傑哥不是這樣吧!上面跟下面說的不一樣!
: 老闆:我們是做生意的!
: 我:我知道啊!但是我覺得你一開始遊戲規則說好!我也不會在意!比較出來玩的就是要
: 花錢的!
: 老闆:好啊!要不然三把傘!一把四張椅子!
: Os 其它人要罰站嗎?生意人就是這樣的嗎?
: 我更火了:再次強調,生意不是這樣做的吧!
: 老闆大氣的回應:
: 不喜歡去別家!不喜歡去別家!不喜歡去別家!
: 再來就是嘟 掛了!
: 現場到我離開!傘位都還是有空位!
: 要不是員工一直勸阻我!有些人員也下去玩水了!要不然我真想換家!
: 付錢一個樣!付後又是一個樣!
: 我想告訴大家真的要慎選店家!
: 事後又更妙了!事後說我們沖澡沒付錢!他們都是沒衝過的朋友!我有交代要收錢記得給
: 他!這種店家不會再來了!沒有付錢怎麼讓我們走!怪了!再次強調!沖澡錢會給你!我
: 不想欠沒誠信的店家的錢!
: 在衝浪國度評價也被隱藏!我朋友貼的文也被刪除!
: 我要的是一個道歉!
: 我要的是一個道歉!
: 我要的是一個道歉!
: http://i.imgur.com/Q5fhlPm.jpg
: http://i.imgur.com/9wrwvvX.jpg
作者: etowl (沒日沒夜流浪中)   2017-07-13 16:46:00
海灘這麼大,烏石沙灘翻滾到雙獅都不用付錢
作者: barbeilt (亨利)   2017-07-13 17:15:00
我覺得沒什麼不好意思的,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就好,但說好挨幾下,但卻突然多打一巴掌下來,不爽是正常的吧。
作者: b9164048 (st)   2017-07-13 17:28:00
心態真是正確啊! 誰跟你願打願挨? 就說去別家了 看內文?
作者: musimed (謬及魅德)   2017-07-13 17:31:00
你才討噓,老闆如果覺得他們只租三張板,不能給三把傘,在上面說清楚就好了,又不是頂著槍逼他給三把傘只租三張版是三把傘是很白目沒錯,但老闆可以拒絕阿!!
作者: DeLGa (喇叭背包)   2017-07-13 17:32:00
工讀生喔 不划算可以不要租啊 租了又靠腰是怎樣
作者: musimed (謬及魅德)   2017-07-13 17:32:00
不是說上面答應,來沙灘拿板的時候又才拒絕,然後還嫌別人是奧客,這種老闆也是奧老闆阿
作者: BEAR0926909 (黑熊)   2017-07-13 17:51:00
散會了 單子上就二桌椅 趴趴趴
作者: musimed (謬及魅德)   2017-07-13 17:59:00
缺,原po也太兩光了吧~ 散會~
作者: iceforce (SUSU)   2017-07-13 20:14:00
紙本可以隨便寫,也可以有錯誤~但店家在FB回應已經證明:不會超過三把傘依照常理說:不超過三把,是包含3把的如果店家反悔的話,需要增加費用的話只要做好事先溝通,我相信樓主不會介意我想樓主生氣的是店家的態度與口氣,竟然是不爽可以不要來租傘與租板賺的不多,但天氣炎熱15個人的酒水 消費起來,也是一大筆數目請慎重發言,不要一時衝動留下不當的發言紀錄,須負責任的刑事與民事也跑不掉紙本可以隨便寫,也可以有錯誤~但店家在FB回應已經證明:不會超過三把傘依照常理說:不超過三把,是包含3把的如果店家反悔的話,需要增加費用的話只要做好事先溝通,我相信樓主不會介意這點小錢的我想樓主生氣的是店家的態度與口氣,竟然是不爽可以不要來租傘與租板賺的不多,但天氣炎熱15個人的酒水 消費起來,也是一大筆數目請慎重發言,不要一時衝動留下不當的發言紀錄,須負責任的刑事與民事也跑不掉
作者: BEAR0926909 (黑熊)   2017-07-13 21:05:00
話說你不就是樓主嗎@@?http://i.imgur.com/ZW6jQeo.jpg
作者: wayne5566580 (又carry了一場)   2017-07-13 21:17:00
Ice哥也太有趣了吧 樓主就是你本人啊
作者: rexptt (rexptt)   2017-07-13 21:32:00
(黑人問號?)
作者: harris0810 (harris海里)   2017-07-13 21:46:00
哈哈哈哈
作者: dream0953 (usuck)   2017-07-13 21:50:00
作者: endupwithf (ffff)   2017-07-14 00:26:00
帶風向滅火結果忘記換帳號哈哈哈哈哈
作者: bomwe (SkimboardingWithME)   2017-07-14 01:51:00
備份成功
作者: iceforce (SUSU)   2017-07-14 16:47:00
衝浪店老闆已經與當事人和解 所以刪文
作者: wwq   2017-07-14 23:19:00
忘記換帳號喔
作者: iceforce (SUSU)   2017-07-17 22:06:00
不需要換帳號,本人直接負責
作者: aahhaa (.)   2017-07-18 10:31:00
不需要換帳號 那你推文在那邊第三人稱樓主什麼意思?
作者: CatPhrase (貓語)   2017-07-18 16:46:00
了不起,負責XD
作者: technobeat (百靈)   2017-07-23 16:33:00
紙本可以隨便寫,哪幹嘛還要寫@@?謝好玩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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