豈能用溫飽權取代人權
⊙宇真
中共一以貫之地稱自己在搞有特色的社會主義,因此什麼事情都要講究個與眾不同、獨一
無二,好像只有這樣才能彰顯出自家的所謂特色。例如每當國際上有人指責中共存在的人
權問題時,中共的發言人和各種媒體就會一哄而起、眾口一辭地說什麼:中國的國情特殊
,人口眾多,吃飯問題是最大的問題。飯如果還吃不飽,還奢談什麼人權?因此「溫飽權
」就是中國最大的「人權」。言下之意就是借「溫飽權」來替代「人權」,這實質上是對
「人權」的一種取代、踐踏的行為。
那麼,「溫飽權」與「人權」的基本概念各是什麼呢?這兩者之間究竟存在著怎樣的邏輯
概念關係呢?我們不妨在此探討一下。
顧名思義,「溫飽權」是指人不挨餓的權利、吃飽飯的權利;而「人權」則是指公民所應
該享有的人身自由權利和法律規定的各種民主權利。由此看來,這兩者之間在概念範疇上
存在著隸屬、包容關係。也就是說「人權」的概念範疇當中必然、當然包含著「溫飽權」
,例如:人工作的權利、言論自由的權利、休息的權利、個人財產不受侵犯的權利、吃飽
飯的權利等等,無不被包含在「人權」的範圍之中,說白了它們都是「人權」的具體組成
部分。而中共恰恰把這兩者之間的關係本末倒置、統屬互換了。它把「人權」無限地縮小
、縮小,然後讓它被「溫飽權」吞噬得無影無蹤,最後被其所取代。
從這裡我們不難看出中共蔑視國際人權公理,踐踏人權道義的良苦用心。如果這些醜惡行
徑一旦在國際社會上徹底敗露了以後,就會引起國際輿論的公憤,所以它要千方百計地為
自己找理由、找藉口說明自己國家的所謂特色在現實狀況下的所謂苦衷,用「溫飽權」取
代「人權」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把本來屬於統屬、包存關係的兩種事物,活生生的對立、
牴觸起來,讓人感覺到中共不得不把一種事物用另一種事物取而代之的做法是正確的。由
此看來其機謀不可以說是不深。
中共在宣傳上還有這樣一種說法:「人權」說到底指的是人的生存之權,而讓人吃飽飯正
是為了讓人生存,所以說要解決「人權」問題首先要解決「溫飽權」的問題。其實這只是
一種障眼法,玩的是一種邏輯陷阱遊戲。這種鬼把戲的根本目的是千方百計地用「溫飽權
」取代「人權」,這樣便可以堂而皇之地打著維護「溫飽權」的幌子隨心所欲地「踐踏」
人權了。
那麼,中共為什麼要這樣煞費苦心的搞這一系列的名堂呢?其一就是要掩蓋其以往踐踏人
權的罪行。中共自建政以來,肆意地踐踏人權,大搞政治運動害人。什麼土改、鎮反、肅
反、反右、三反、五反、大鍋飯、文革、六‧四、迫害法輪功等等。這些罪行如果被國際
上公認,就會遭到國際公論的譴責,進而失去它在國際上的地位,危及它的獨裁、暴政統
治,所以它要千方百計地為自己辯解、辯護、甚至是極力地掩蓋。
原因之二:中共的本性就是獨裁、暴政。它過去是這樣,現在是這樣,將來還會是這樣,
這是其根本屬性所決定的。要維護這樣的統治它就必然要侵犯人權、踐踏人權。因此它今
後還會以各種各樣的說辭掩蓋其侵犯人權、踐踏人權的罪行,所以其還會以諸如「溫飽權
」高於「人權」的各種藉口為自己辯解、辯護、甚至是塗脂抹粉。
善惡到頭終有報,即使人不報天也要報,這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天理。貴州平塘縣的
「藏字石」不是已經向世人昭示了天機了嗎?中共用「溫飽權」取代「人權」的暴政社會
一定會被歷史淘汰,一個沒有中共暴力統治的新型民主社會一定會到來!天意如此,人心
亦然。
資料來源:http://news.epochtimes.com.tw/11/6/20/16831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