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黃沒跳錶用喊價 可罰9千
自由時報 – 2013年7月22日 上午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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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記者方志賢/高雄報導〕
高雄區監理所陸續接獲民眾投訴,有計程車未按錶計費,還漫天喊價,氣得一狀告到監理
所,監理所表示,計程車未依規定按錶計費可處罰九千元。
高雄區監理所接到陳姓現役軍人投訴,指他放假到營區外攔了一輛計程車搭車回家,不料
計程車未依照合理路線行駛,到達目的地後,才知道司機沒有跳錶,還漫天喊價,讓陳先
生氣得一狀告到監理單位。
高雄區監理所表示,最近受理多件類似投訴電話,若查證屬實,將依規定開出罰單。
監理所說,為維護計程車市場的營運秩序,保障消費者的權益,不論是都市或鄉下地區,
合法的計程車都須安裝自動計費器,並按跳錶來收費,未依規定者可處罰九千元。
民眾若搭乘計程車遇到相同情況,可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231-035,共同遏阻非法營業的
歪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