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人犯脫逃搶計程車 法院門口逮回

作者: WallBamboo (竹幕)   2016-09-22 16:28:57
34歲王姓男子因毒品罪被判1年8月定讞逃亡,被鼓山警分局逮獲,21日解送高雄地檢署後
。昨下午3時許,檢察官開偵查庭時,因另以槍砲案被告身分訊問他,依刑事訴訟法不得
拘束王男人身自由、以利陳述,法警將手銬、腳鐐解開後,王男即趁閱覽筆錄奪門而逃,
但在法院門口搶計程車時,被3名法警逮回。
高雄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王啟明表示,依《檢察機關法警戒護人犯使用手銬戒具應行注
意要點》,為落實刑事訴訟法第282條規定,為使被告在法庭得以自由、充分陳述,不得
施用戒具,因此法警在王男於1樓第6偵查庭開庭時,將他的手銬、腳鐐解開。
身材魁梧的王男高180公分,昨趁法警忙著印筆錄要給他閱覽簽名時,一把拉開偵查庭門
鎖奪門而逃,並在法院門口試圖搶奪1輛排班計程車,但隨即被3名法警圍捕逮回。
據了解,王男除應執行的毒品罪外,另涉及槍砲罪,因不想被關所以逃亡多時,昨天應該
是通緝到案後,必須立即發監,所以趁隙脫逃,另涉及《刑法》脫逃未遂罪,雄檢將另行
偵辦。
至於王男有無搶奪計程車,檢方透露他當時是趁司機不在車內,從後座上車後爬往前座,
將再詳查有無構成施用強制手段,以確認是否涉及搶奪、竊盜或其他刑責。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60922002957-260402
(中時 2016-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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