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北基計程車春節加成 每趟加收20元
(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新北17日電)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今天宣布,為體恤計程車司機於春節期間服務的辛勞,自2月11日
0時起至20日晚間12時止,與台北市及基隆市同步實施計程車春節每趟加收新台幣20元,
依跳表收費。
交通局發布新聞稿指出,計程車駕駛應使用新式計費表內建功能,將春節加收20元直
接計入跳表金額,並依跳表金額向乘客收取車資。
未使用新表功能或共同營業區內少數仍使用舊表計程車,不得額外向乘客收取春節加
成費用。瑞芳及烏來地區固定路線則依公告春節運價收費。
交通局表示,已印製春節運價貼紙並預定自1月24日起發送至新北市計程車公(工)
會等單位,計程車駕駛應索取後張貼於副駕駛座椅背,以利乘客查看。
交通局表示,請駕駛確實依計費表顯示金額收費,不得額外加收費用,請乘客於下車
前索取乘車證明並當場確認收費金額正確性,以免衍生消費爭議。
如遇有超收車資情形,可記下車號、時間及地點等資訊,撥打新北市1999市政服務專
線申訴。1070117
台北市計程車春節加成 每趟加收20元
(中央社記者游凱翔台北17日電)
農曆新年將至,台北市交通局公共運輸處今天表示,為體恤計程車運將辛勞,2月11
日至20日止,每趟將加收新台幣20元運價,也呼籲駕駛人應依跳表金額收費,不得額外加
收。
公運處發布新聞稿指出,春節即將來臨,為體恤計程車運將的辛勞,自2月11日凌晨
0時起至20日晚上12時止,10天期間,每趟車程將加收20元運價。
計程車駕駛人可使用新式計費表的內建功能選取春節加成,自動計算車資;若未選取
、或仍使用舊表者,仍應依照跳表金額收費,不得向乘客額外加收。
公運處呼籲,民眾若在春節期間遇到運將超收車資、拒載等情形,可撥打1999市民當
家熱線申訴,查證屬實者,將依違反公路法或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1070117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801170320-1.aspx
(中央通訊社 2018-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