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不滿未積極取締Uber 上千計程車包圍交通

作者: realvn (越南情緣)   2018-05-24 01:24:01
不滿未積極取締Uber 上千計程車包圍交通部
(中央社記者陳葦庭台北23日電)
上千輛全民計程車今天下午包圍交通部,抗議交通部未嚴格取締Uber租賃車、白牌車
,交通部公路總局今天下午回應,截至4月底,已開出137件違規處分,裁罰金額新台幣
424萬5000元。
全民計程車司機聯誼會總會長吳正坤今天表示,Uber租賃車原本應該以一天、半天計
時收費,但交通部卻讓他們比照計程車計程計時收費,嚴重影響計程車生計。
他也指出,有許多曾加入Uber的白牌車司機改用通訊軟體群組繼續接客,目前以路招
客為主的個人車行生意減少2、3成,叫車的車隊生意甚至減少3、4成,因此今天才會發動
千輛計程車包圍交通部,盼交通部嚴格取締。
對此,交通部公路總局今天發布新聞稿回應,Uber公司106年4月重新營業並與小客車
租賃業者合作以來,公路總局各區監理所再度針對其營運違規加強取締,聯合各直轄市政
府嚴格執行稽查工作,截至今年4月底止,公路總局各區監理所對違反汽車運輸業管理規
則相關規定者開出共137件違規處分,裁罰金額424萬5000元。
交通部公路總局也表示,已於今年3月訂頒「小客車租賃業違反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事件統一裁量基準」供監理所站執法認定,小客車租賃業如將供租賃車輛外駛攬客違規營
業達7次以上,除處新台幣9萬元罰鍰外,也會廢止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及吊銷其全部營業
車輛牌照。
公路總局強調,小客車租賃業者與資訊平台的合作,不應改變營運主體仍為租車公司
的事實,其營運所應遵循的規範,對駕駛、車輛的管理責任及對消費者負擔的權利義務,
也不會因其合作對象的不同而有所折扣,其車輛、駕駛都須符合法規相關規定,而且不能
個別攬客。
公路總局說,未來除監督Uber公司外,也會加強督導與Uber合作的小客車租賃業及駕
駛人,並確認其合作服務符合公路法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相關規定。(編輯:施燕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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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na.com.tw/news/ahel/201805230203-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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