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年收破百的各位老司機學長學姊們好
小弟有事求問
小弟我生日在10月
前兩年執登證繳回後 在 本年度 申請受雇書後 2024年的1月領出 執登
想請教
這是相關規定 有一個地方看不是很懂↓
[自領執業登記證及其副證之翌年起(距年度查驗期間,即每年出生月份之前後一個月未
滿
半年者,當年免再辦理年度查驗)]
↓
https://i.imgur.com/Rwxr0Hl.jpeg
1.我1月領出的 是否一定要在今年10月前後實施複查呢? 還是明年的10月前後即可呢?
2.複查的時候 我若還沒有開始開計程車 也沒車加入車行,年度查驗的準備資料,
是不是又要跟車行申請受雇書來進行複查呢?
以上膚淺的我,請學長學姊指教~
感恩!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