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身經歷,大家有興趣可以谷歌簡易判決查詢,然後關鍵字部分搜尋菁英國際
這家補習班自,合約有兩個很大的問題
第一
會用話術告知一年班然後多一年給你上課(兩年可以上課)。
等到簽約時,故意拆成兩期各半年,一年免費期間,然後學費很不公平的分成兩塊。
細節不多說,幫各位解析自101年起至106的判決
實際上退費應該用課堂數計算,且課程應用兩年為準。
特別注意,會輸的多半是自行停課,然後他還有一條,停課退費者,停課期間需計入上課
期間。
所以要退費的,請確認當地補習班規定。同時記得請求裁判費用,及因為出庭薪資等損失
。
這部分都一直被認定有問題,我是不知道為什麼這麼多年來他們始終如一
第二
不得轉讓,上班族常有忽然不能上課的因素,但卻無法轉讓。
參照消保法及北市短期補習班規定,需遵守平等互惠原則。
健身房都事後修改定型化契約範本,我是不清楚補習班為何至今未修訂
如果真的還是要報名這家,記得必須錄音,相關證據保存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