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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fnc (漣國里木花匠) 看板: HatePolitics
標題: [新聞] 再替陸一特發聲台聯:符合被害者權利回復
時間: Wed Dec 20 21:20:48 2023
再替陸一特發聲 台聯:符合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賠償對象
1.新聞網址︰
https://www.ftvnews.com.tw/news/detail/2023C20P16M1
2.新聞來源︰
民視新聞網
2023/12/20 17:37:53
3.完整新聞標題
再替陸一特發聲 台聯:符合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賠償對象
4.完整新聞內容︰
政治中心/楊凱安、簡士峯台北報導
政黨號次抽到最後一號「16號」,台聯再開記者會替陸一特兄弟發聲,黨主席劉一德指出
,去年五月通過「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不少被抓去管訓的
兄弟都能得到賠償,陸一特也是被迫多當一年兵,毫無法源依據,時間也在範圍內,符合
賠償對象,喊話政府必須正視。
政黨號次抽到16號的台聯打鐵趁熱,再開記者會替陸一特弟兄說話。
台聯替陸一特爭取賠償。(圖/民視新聞)
台聯黨主席劉一德:「去年5月27日立法院通過一個法案並公布,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
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從民國34年8月15日,到民國81年11月6日,沒有經過司法審判
去坐牢,包括人家提報的管訓的感訓的,抓去關都可以申請賠錢,一天3000元到5000元下
去算,陸一特也包括在內包括在時間裡面,立法院故意不把陸一特包括在法律裡面。」
直言陸一特是被迫多當一年兵,也沒有任何依據或法源,完全符合去年通過的「威權統治
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賠償對象。
台聯黨主席劉一德:「匪諜也可以補償,流氓也可以補償,只要他沒有經過司法審判都可
以補償,做陸一特是哪一點對不起政府,對不起百姓,如果按照這個辦法,我們是不是一
個人要求20萬太少了。」
重申台灣能有今天的繁榮,保家衛國的陸一特也有貢獻,不該被遺忘,要求政府必須正視
。
台聯不分區立委被提名人張登凱。(圖/民視新聞)
台聯不分區立委被提名人張登凱:「多當一年兵的時候,在那裡有些傷殘的部分應該也要
爭取,另外一年補償部分要再加碼,台聯黨部應該成立窗口,來幫陸一特兄弟做集中申請
。」
台聯將替陸一特集中申請,盼得到應有補償。
5.附註、心得、想法︰
台聯黨主席劉一德:「同樣在當兵外省兵,政府做假的文宣說,反攻大陸一人分一塊田,
就沒有的事情,結果可以分五萬也有五十五萬的,台灣籍的老兵多當一年,實際當的喔!
連一毛錢也沒有現在要討也沒有,本省外省有差那麼多嗎?」
陸一特的問題,基本爭點就是「以行政命令的方式,指定某些兵種的役期,額外增加一年
役期」這種作法正當與否。
當時的海軍、空軍是三年兵役,陸軍原則上是二年(但人員最多)。1946年以後出生的男
子,如果屬於「傘、特、裝、通、砲、工、兵工」等兵種,則被指定第一等特種兵,以退
伍後即刻「臨時召集一年」的方式延長服役年限至三年。
理論上,按照當時的規定,是可以在退伍後以「臨時召集」的方式,再把人找回來服役,
而這個臨時召集的期間,陸軍至多兩年,海、空軍以及特種兵至多三年。(1954年修正之
《兵役法施行法》)。
問題在於,「臨時召集」應該只是臨時、非常態的,陸一特這種接續性的「臨時召集」實
際上增加了一種額外的兵役負擔。如果役期延長要常態化的話,會影響役男的人身自由與
工作職涯發展甚鉅,雖有依法服兵役的義務,惟因此等措施對人民之人身自由基本權干預
頗大,應以國會保留的方式予以明確規範才是。況陸軍不論兵種本來的役期就是二年,但
何者為特種兵全由行政機關恣意指定後,實際上便架空了法律原本規定的役期限制。
退一萬步言,固可以認同行政機關應能視情況「臨時」補充兵員增加役期,但這種指定是不
是應全然委由行政機關在各兵種中隨意指定?也是一個要考量的問題。
戒嚴這種臨時狀態都可以「臨時」38年,這種「臨時」召集,「臨時」個20年好像也沒問
題。對吧?
用行政命令硬幹這事真的是很方便。
說來民進黨現在這種什麼都用行政命令硬幹的作風,就是複製國民黨的陸一特耶
有人就在罵台聯,說台聯為了選票利用了反免術眾與陸一特的先生們
但台聯就應該乖乖安靜的死去嗎?安安靜靜的解散?
繼續提到4月份收聽的 (2023)
行政院人權及轉型正義處
研議制定平等法(俗稱反歧視法)公聽會
會上主持人保證而且肯定的說,這是轉型正義的一環,2024年中一定實施。
現在我會想說,為什麼民進黨政府,寧願制定法律讓性少數族群去吉別人74他們
也不願意給這些人補薪?
2024一定過反歧視法可以是轉型正義,而國家為多當一年兵的人補薪就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