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國民政府與國民黨政府的差別

作者: seafood (河豚生魚片)   2013-06-14 21:31:00
※ 引述《plamc (普蘭可)》之銘言:
: ※ 引述《seong321 (seong321)》之銘言:
: : 版上有沒有人知道
: : 這兩者的差別在哪裡
: : 從1911年以來的那個政府到底正式名稱要叫什麼
根據《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組織大綱》和《中華民國臨時約法》,中華民國的中央政府
正式名稱是「中華民國臨時政府」。
在北京那個曾短暫地不叫做臨時政府(袁世凱和張勳胡搞的時候),但是騷亂平息後
仍然叫做臨時政府。
1917年,為了解散國會問題,孫文號召一批人跑去廣州,說北京那個是假共和政府,
他要捍衛臨時約法,所以在南方另組政府。假如這個政府真的能依照臨時約法組起來,
或許就會叫做「中華民國臨時政府」了,南北鬧雙包。
但在呢,因為孫文號召來的「舊」國大代表不夠,無法名正言順組成臨時政府,只好
妥協一下叫做「護法軍政府」,畢竟不能州官放火,不過孫文和南下諸公的心裡確實
想把它當作正式的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看待。不過各國的正式外交人員不太理會他們罷了。
沒多久,軍政府的權力被軍閥瓜分,孫文成了人形立牌。
1921年4月,非常不爽的孫文要求南下諸公選舉他為非常大總統,以便組成正式的
中華民國政府,以對抗北京,爭取外交承認。但是他終究只搞出了「非常總統辦公室」,
不久後被非常有實力的陳炯明打破,孫文逃得非常快。
1923年,孫文回到廣州,成立「中華民國陸海軍大元帥大本營」,名義是繼承前一代
的「護法軍政府」,旗號用青天白日滿地紅,開始跟俄共合作。
1925年3月,孫文去世,大元帥府自然消失。
: 1928 1912年以來的中華民國五色旗系統至此完全滅亡,國民政府(青天白日滿地紅)成立
1925年6月28日中國國民黨中央政治委員會通過《國民政府及省政府組織大綱》。
7月1日正式成立「國民政府」。
《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組織法》 1925年7月1日
第一條:國民政府受中國國民黨之指導及監督,掌理全國政務。
: 國民政府的名稱由來板友推文說了,而國民政府為什麼不能稱為國民黨政府
: 原因很簡單,首先,國民政府其實是一個軍閥共治平台,老蔣只是「春秋五霸
1925年到1928年之間,國民政府當然是由國民黨自己玩,要進這政府分一杯羹就
得先名義上加入國民黨,我不認為這樣就可以說它是假的,而應該看成:
隨著各方勢力加入,國民黨不斷質變,但國民政府始終只是國民黨的下屬機關。
1928年2月在南京宣布改組國民政府
《修正中華民國國民政府令》 1928年2月13日
第一條:國民政府受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之指導及監督,掌理全國政務。
同年6月攻進北京,10月再度改組,宣布進入訓政時期
《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組織法》 1928年10月8日
前言:中國國民黨本革命之三民主義......茲謹本歷史上所授予本黨
指導監督政府之職責,制定國民政府組織法頒布知如左:
1930年11月公布上述組織法的修正案,一樣把國民黨的「歷史職責」寫在前言裡。
1931年後,國民黨創造了《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約法》,作為此後的中央政府
組織辦法的母法,於是就不再明目張膽把國民黨寫在國民政府組織法裡
頭了,但是呢,升級進化寫進了《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約法》這部「準憲法」裡頭。
《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約法》 1931年6月1日
第三十條 訓政時期由中國國民黨全國代表大會代表國民大會行使中央統治權;
中國國民黨全國代表大會閉會時,其職權由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
行使之!!!!!
第七十二條 國民政府設主席一人,委員若干人,由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
選任,委員名額以法律定之。
第八十五條 本約法之解釋權由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行使之。
後面的就先不說了,只需再注意一件事情:由於國民政府就是這樣一個國民黨的
下屬機關,不想加入國民黨的軍頭們一直都不太理它,直到1937年爆發中日戰爭,
為了統合黨內外實力,才創造了「國民參政會」這樣一個跨黨派組織,勉強讓軍閥
們把軍隊交由老蔣使用。
所以,國民政府到底是不是國民黨政府呢?答案應該很明顯。
作者: kinichiro (勇士當為義鬥爭)   2013-06-15 12:46:00
作者: a874622 (流浪者)   2013-06-15 13:15:00
李筱峰著作政大杜維運著作誰的著作才是歷史 誰的著作才是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