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ftisa (oo)》之銘言:
: 現在過年的方式是不是國民黨來了才灌輸的呢?
: 比如拱手禮,台灣真的有這種習俗嗎?
: 還有把春倒過來貼,表示春到了;但是這是中文的諧音,台語根本沒有這種諧音
: 就跟送鐘引申為送終一樣,台語根本沒有這種諧音
: 還有貼春聯防年獸,放鞭炮嚇年獸真的是台灣的習俗嗎?台灣有年獸這種東西嗎?
: 還有吵死人的新年歌,這個聽說是中國打贏日本後的恭喜歌,現在卻變成新年在放的
: 根本就是一首跟台灣沒有關係的歌
: 總之,覺得其實很多東西跟台灣格格不入,錯誤卻一直持續
根據《安平縣雜記》的記載,
除夕的時候家家戶戶就會「買備糕餅茶菓鮮花金香燭砲」(砲即是爆竹)。
大年初一則會「點燈結彩,焚香點燭,燒金紙,放砲」,
此外還會「盛裝華服,拜祖先神祇,然後序次行祝賀禮」。
早飯後則開始造訪親友,或去廟裡拜拜,
初二初三也是在拜訪親友或去拜拜。
另外該書也提到,臺北的習俗也與安平縣相同。
所以至少可以確定,
清朝晚期日治初期的臺灣過年是有在放鞭炮的(或說是放爆竹更準確)。
至於「春到了」等其他習俗是否存在於清朝時期,
則還要再查閱其他的文獻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