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板規修訂第一波

作者: kuramylove   2016-05-05 23:46:29
新增 違規推文警告條款
設立推文警告條款,只要推文有違反板規之虞
處在灰色地帶、稍微踩線等得以警告一次 (灰色地帶、踩線的標準由板主群判定)
罰則程度 警告一次、水桶三天、水桶一週
多項板規罰則調整
A-1 因增列推文警告條款,故提高A-1罰則為 初犯水桶三日 再犯水桶一週
(同公司藝人適用於A-1、不同公司藝人適用於A-7)
A-2 同上A-1,修改為初犯水桶三日 再犯水桶一週
A-3 降低最低罰則為 水桶一週 視情節輕重最重可罰一年
A-4 降低引戰檢舉門檻至三人檢舉,降低最低罰則為 水桶一週 視情節輕重最高一年
A-5 髒話、不雅用詞維持原訂水桶一週的最低罰則
簡體字、注音文修改為水桶三天
注音文使用上的例外舉例: 娜璉的柔軟度排(ㄉㄠˋ)名(ㄕㄨˇ)第一
這種PTT常見的發音梗可以使用
理由是:這種用法可以用日文拼音、羅馬拼音等達到相同效果
但我們台灣人就是學注音長大的,為了板規限制去用別的拼音實在本末倒置
畢竟禁止注音文、簡體字的初衷是為了板面整潔、方便閱讀。
A-6 暫時禁止發布任何交易/團購文章
待相關板規整理完善後再下定案。
A-7 A-7 禁止成員間、不同藝人間互相比較的言論。
原先 客觀的比較可以(身高、皮膚黑白、銷量音源、力氣大小) 這部分
銷量音源部份因為容易引起爭議
修改為禁止與他人、他團過度比較,禁止「負面評論」他人的音源/銷量成績
唯統計、統整類型的比較不在此限制
例: 2015年 年度音源排行榜、歷代女團首週銷量排行榜
罰則修改為水桶三日 到一個月
A-8 禁止討論未經證實之小道消息、禁止討論成員的未公開私人行程
若有疑問可於置底閒聊文中做詢問,但詢問之前請先行爬文
如果在置底閒聊文時間 「3小時內」有人詢問過同一則消息
之後重複發問者視為刻意、意圖討論
簽名會、錄影後記、飯拍等消息,如無傷大雅者不在此限
如:多賢晚上睡覺會磨牙
降低罰則至 初犯水桶三日 再犯水桶七日
A-13 定義韓網新聞,不包涵allkpop、韓星網、kpopn等非正式媒體
台灣媒體報導之新聞一律禁止發文、禁止討論
調整處罰門檻至 推文者水桶三天 發文者水桶一週
增訂 測試性板規A-16
與中國相關的討論,在與TWICE團體本身無合作、無直接相關的情況下禁止「過度討論」
討論主角在TWICE成員、成績、舞台的部分為有直接相關。
TWICE參加The Show等中韓合作節目也在討論範圍內。
字幕組、貼吧的ONCE等屬於與TWICE無直接相關者為禁止範圍
例: 中國的ONCE在這次The Show也是狠下心來投票了 (主題是The Show舞台故可以討論)
違者水桶三天至一個月。
增訂 測試性板規A-17
凡是對TWICE團體、成員帶有惡意、貶意的影音、文章、新聞等等皆禁止發布於本版
張貼者經板友提醒後須盡快修正
若於提醒後15分鐘仍未做修正,該篇文章得作為黑特文(注1)使用
並視情節輕重處以警告、水桶三天到一年、刪文劣退。
如該文章本身與TWICE有高度相關性,可向板主申請審核後發文。
注1.黑特文尺度以不影響板面、其他文章、其他板友為前提。
以上是有感近期板務處理困難、原訂的板規疏漏過多
所以先行修訂部分以做應急。
待starwic18板主週末忙完工作以後,會做出第二波的修訂。
以上新板規不溯及已經公告之判決。
作者: old5566 (老56)   2016-05-05 23:49:00
A-6只說禁止團購"文章" 推文呢
作者: snio2427 (jiayuan)   2016-05-05 23:50:00
推!辛苦版主了!
作者: ecojerez (hiro)   2016-05-05 23:52:00
A-8..禁止討論卻又可以詢問??這到底是能還是不能??A-13..所以像之前子瑜考完試蹦跳下樓也不能推文??
作者: horace85 (snowmoon)   2016-05-05 23:56:00
A-7 我們這次一位候補音源比對方優..這樣也不行??
作者: cooker295   2016-05-05 23:56:00
辛苦了!
作者: old5566 (老56)   2016-05-05 23:56:00
A-8會牽涉到偶遇飯拍 A-13包涵X 包含O
作者: WenLi5462 (緣)   2016-05-05 23:57:00
A-8界定有點模糊耶...雖然有點像是藉口但近日閒聊文量漏看? 那如果是之前有人發問覺得不妥已經請幫山推文的漏看? 那如果是之前有人發問覺得不妥已經請幫刪推文的情況該如何判定@@?
作者: Jerry6012 (男人喝吧不是罪)   2016-05-06 00:02:00
A-7等於沒改 A-8會有爭議 不是很需要特別提出來近日還有表演舞台 就試試水溫吧
作者: TSNing (甯兒)   2016-05-06 00:13:00
板主群辛苦了!!
作者: ecojerez (hiro)   2016-05-06 00:14:00
蹦跳下樓是台媒新聞..不是A-8啦..^^"
作者: kuramylove   2016-05-06 00:14:00
有有有~我剛才看錯了有修改回復本版其實沒有全禁止台媒新聞,只有禁A13那部分的
作者: old5566 (老56)   2016-05-06 00:17:00
偶遇飯拍不是小道消息 是說算"未公開私人行程"嗎 例如:娜璉在超商前被包圍的推特照片 既是未公開也是私人行程
作者: ecojerez (hiro)   2016-05-06 00:18:00
可是K板你寫"台灣媒體報導之新聞一律禁止發文禁止討論"還是我弱中文 (嗚..我變得跟momo一樣了Orz)
作者: nickyang20 (豬腳NPC)   2016-05-06 00:19:00
跟e大有同樣困惑@@
作者: kuramylove   2016-05-06 00:19:00
嗯..的確寫得不明確,我修改一下修改了一下,應該比較符合原意
作者: horace85 (snowmoon)   2016-05-06 00:21:00
其實我覺得大同小異就是省略對方主詞而已..我們音源贏(對方)很多...
作者: stardust227 (星塵)   2016-05-06 00:25:00
某種程度而言省略後面的對象是真的蠻重要的
作者: old5566 (老56)   2016-05-06 00:27:00
我們 贏 對方 很多 的(贏 對方)可以同時省略 (贏 很多)也可以同時省略 只要講(我們 贏)或(我們"分數"很多)就可以了吧
作者: taki121 (Taki)   2016-05-06 00:30:00
最簡單的做法就是請板友盡量不要說輸贏,可以說我們TWICE
作者: horace85 (snowmoon)   2016-05-06 00:31:00
所以其實適當不過度才是最重要的..真的不碰到很難
作者: old5566 (老56)   2016-05-06 00:31:00
外國line也是有回日本參加畢業典禮被偶遇上傳 其實本來不是問題 問題源頭是台灣媒體 如果能限縮到"禁止討論twice成員與台灣相關的未公開私人行程" 大概就能解決矛盾了
作者: taki121 (Taki)   2016-05-06 00:31:00
的音源成績很優秀,ONCE、路人刷到第X名,客觀的講述情形
作者: death78210 (台南阿虎)   2016-05-06 00:31:00
Twice,Twice,恰啦架!
作者: mayday66 (米咖豆)   2016-05-06 00:31:00
比較級的都避免吧 所以推文送出來之前要多看幾遍
作者: death78210 (台南阿虎)   2016-05-06 00:32:00
這樣絕對ok
作者: WenLi5462 (緣)   2016-05-06 00:34:00
比較真的能避則避吧@@ 有時說者無心聽者有意......
作者: stardust227 (星塵)   2016-05-06 00:35:00
"某個成績贏很多"我覺得是客觀事實 但是會有人看起來覺得像你在說"其他人就是比較__"
作者: old5566 (老56)   2016-05-06 00:35:00
1"我剛在東京車站看到子瑜" 2"我剛在首爾車站看到子瑜" 3"我剛在台北車站看到子瑜" 也只有3會有問題 1和2完全沒問題
作者: maxmessi (maxmaxmessi)   2016-05-06 00:36:00
X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stardust227 (星塵)   2016-05-06 00:36:00
你可以說"我們XX成績真強"後面再加一個對手名字就會有人覺得你是在說他們不如我們
作者: kuramylove   2016-05-06 00:40:00
老56..你這舉例 我無話可說
作者: hy2264 (hy2264)   2016-05-06 00:43:00
這舉例XDDDD
作者: YTLey00   2016-05-06 00:43:00
神比喻XDDD
作者: taki121 (Taki)   2016-05-06 00:44:00
以後老56就是舉例擔當
作者: maxmessi (maxmaxmessi)   2016-05-06 00:44:00
老56真的超強XDD 昨天猴3也超好笑
作者: ecojerez (hiro)   2016-05-06 00:45:00
因為會上PTT的幾乎都可以衝台北..但衝不了首爾東京啊XDD
作者: old5566 (老56)   2016-05-06 00:55:00
文字就像腳底一樣敏感細膩 根本不可能有完美的板規能把文字量化 爽跟痛只有一線之隔 還是需要自由心證 可是自由心證就像倚天劍一樣 威力很大效果很好 但失控的時候無人能擋 所以如果有配套的罷免機制的屠龍刀 不妨讓板主擁有比較寬鬆的自由心證權力 一開始可能會有像文字獄的陣痛期(因為只有感覺沒有標準) 所以可以先開勸導單或薄懲(開到有整體心得了再新增板規) 慢慢就會抓到感覺
作者: kuramylove   2016-05-06 01:02:00
....我又無話可說了
作者: maxmessi (maxmaxmessi)   2016-05-06 01:03:00
這文字用詞之精準!!! 佩服!!
作者: TT0916 (Ruby)   2016-05-06 01:04:00
這...太生動了XD
作者: popo60312 (咖哩)   2016-05-06 01:04:00
o大的比喻好棒
作者: old5566 (老56)   2016-05-06 01:08:00
那個...順便商量一下 初一位能大赦(或減刑)超微罪嗎...
作者: stardust227 (星塵)   2016-05-06 01:08:00
是說板主還記得要回去抓live文違規者嗎?
作者: kuramylove   2016-05-06 01:12:00
記得啊..修這個板規有一方面就跟這有關雖然有拿清朝劍斬明朝官的疑慮..但畢竟都是降低罰則不過這個修訂本來下午就要發出來了,但手邊沒電腦所以一直拖延到晚上..~.~
作者: bluesunflowe   2016-05-06 07:38:00
我們音源輸好多(O) 我們銷售贏很多但輸在音源(X)是這個意思嗎??也太.........@@音放排名就是比較阿~連分數都秀給你看了 用"輸 贏"我覺得算是很真實的用詞 "海放 X打"這種才是過度吧?有沒有加受詞不該變成一種判定標準 太矯枉過正了
作者: ILNARA (別踩線)   2016-05-06 07:55:00
純粹講輸贏我覺得就無所謂 不要把對手放進來就好啦..就我們贏了(O) 口口口輸了 我們贏了(X) 這樣有踩的感覺
作者: bluesunflowe   2016-05-06 07:59:00
我是覺得不應該用有沒有放受詞當判定依據
作者: ILNARA (別踩線)   2016-05-06 08:00:00
因為這蠻難避免的...XDD
作者: bluesunflowe   2016-05-06 08:00:00
主要是看語意 我們音源贏動力火車好多但抵不過銷售
作者: ILNARA (別踩線)   2016-05-06 08:01:00
就盡量不要有貶低 負面的辭彙! 有心人就是會抓這小辮子
作者: bluesunflowe   2016-05-06 08:01:00
輸的 <---像這種也沒有踩 純粹是陳述事實阿~我連舉例都避開韓團 醬會被桶嗎??QQ
作者: ILNARA (別踩線)   2016-05-06 08:02:00
XDD現在小心的程度實在很高 我以前的立論也無法用了對於其他韓團 "你可以不喜歡 但不要貶低他"如果在這講 我不喜歡什麼什麼 似乎也變灰色地帶了XD還有一點 希望live文下的提醒 有就好了 不用大家一直講
作者: Jerry6012 (男人喝吧不是罪)   2016-05-06 08:07:00
很讚許這次放寬處罰程度所帶來的意義 但癥結是在A-7
作者: ILNARA (別踩線)   2016-05-06 08:08:00
大家一人一句提醒 看起來好像就沒完沒了...所以有人提醒
作者: Jerry6012 (男人喝吧不是罪)   2016-05-06 08:09:00
在閒聊區和LIVE文 多數板友對於A7的解讀大不相同
作者: ILNARA (別踩線)   2016-05-06 08:09:00
疑似踩線的人停止了 那就好了...
作者: bluesunflowe   2016-05-06 08:09:00
Live推文太快可能你打字送出後才發現有人提醒了 XDD
作者: Jerry6012 (男人喝吧不是罪)   2016-05-06 08:10:00
所以才認為這次A7等同於沒改 不過肯定版主勇於嘗試改變
作者: ILNARA (別踩線)   2016-05-06 08:11:00
例如下面的公告 裡面的推文
作者: bluesunflowe   2016-05-06 08:11:00
A-7我真的覺得不要矯枉過正 照顧其它家歌迷心情的同時 也請照顧ONCE的心情吧~~
作者: ILNARA (別踩線)   2016-05-06 08:13:00
差5000多 我們好強這句~ 後面我們好強會被解讀他們好弱
作者: Jerry6012 (男人喝吧不是罪)   2016-05-06 08:13:00
IL大要改變你提的風氣有難度 特別是板規尚未周全的時候
作者: Jerry6012 (男人喝吧不是罪)   2016-05-06 08:15:00
個人認為修改過多臆測的版規 不如投票實際 可以做參考
作者: ILNARA (別踩線)   2016-05-06 08:15:00
TWICE出來了
作者: bluesunflowe   2016-05-06 08:16:00
每個人要怎麼解讀我們無法控制 但文字確實沒有踩對家的意思 問心無愧就好
作者: MalcolmX (麥爾坎.X)   2016-05-06 08:18:00
請問能回此篇嗎 我想做比較完整的論述
作者: bluesunflowe   2016-05-06 08:21:00
不過差5000多不符合事實喔 數學老師要哭了~~
作者: ILNARA (別踩線)   2016-05-06 08:22:00
...XD反正客觀的排行覺得沒有問題 其餘的就大家拿捏好用辭了
作者: bluesunflowe   2016-05-06 08:26:00
M大 看了一下版規 你應該可以用[板務]or[閒聊]發文?
作者: Jerry6012 (男人喝吧不是罪)   2016-05-06 08:30:00
用閒聊做討論吧 值得探討的空間 大家都很樂見
作者: kuramylove   2016-05-06 09:21:00
可以回,用版務比較適合!
作者: viviberry (薇薇貝瑞)   2016-05-06 12:29:00
推bluesunflowe大
作者: old5566 (老56)   2016-05-06 12:50:00
其實不用提醒 live結束直接大洗地就好了
作者: wendellchen (溫德爾)   2016-05-06 18:13:00
太怕別人怎樣怎樣真的很綁手綁腳 這個上面有討論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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