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是JYPE
2016年9月28日起實施的<禁止收受不正當請託和錢財相關的法律>
為跟隨法律更新應援進行相關事項
變更的事項從2016年11月15日(星期二)開始適用
所以請好好參考 以下內容!
[可以應援的項目]
生日及紀念日橫幅/手寫信/留言書/捐贈證書/食物及零食
[不可以應援的項目]
上面寫的可以應援的項目之外所有項目
[可以應援的地方]
- 單獨演唱會及單獨粉絲見面會
[不可以應援的地方]
1)非公開行程(放送,廣告,活動,慶典等)/粉絲簽名會/宿舍/練習室
2)媒體單位(放送事業者,新聞事業者,News事業者等),
行政機關(地方自治團體,公共機關,公職相關團體等),
學校法人等有相關可能性的行程全部
放送(音樂放送,電台,戲劇,藝能等全部),
活動(地方慶典,學校慶典等),
媒體活動(試映會,製作發表會,show case等)行程全部
其他媒體,行政機關,學校法人等有相關可能性的行程全部
*在簽名會只有"手寫信"可以轉達
*事前申請後,只有負責人協商完的應援可以轉達
*手寫信,留言書,捐贈證書等,額外的應援,不用申請,希望以郵寄的方式寄來
(首爾市江南區清潭洞123-50號JYP center)
*上面標明可以項目以外的應援,即使以郵寄方式寄來也不能轉達的這點請參考
[應援申請程序]
1.下載公告上端附加的應援申請書(word檔案,共2頁)後,詳細地寫完發送到以下的Email
*Email:[email protected]/*
作者:
maxmessi (maxmaxmessi)
2016-11-15 12:36:00感謝翻譯
作者: bluesunflowe 2016-11-15 12:38:00
感謝翻譯!!
作者:
jl50209 (Ricky)
2016-11-15 12:39:00感謝翻譯為啥按到噓...抱歉等等補推
作者: rairew (SHEN) 2016-11-15 12:40:00
感謝翻譯
作者: zxcv7415 (杰) 2016-11-15 12:40:00
感謝翻譯~
作者:
jl50209 (Ricky)
2016-11-15 12:42:00補推 再次抱歉...
作者:
HuoJung (MuOOOOOOOJung)
2016-11-15 12:43:00感謝翻譯~
作者: LeeSsang64 (YoZe) 2016-11-15 12:45:00
感謝翻譯
作者:
HowWhy99 (Dream)
2016-11-15 12:56:00辛苦你了 J~~~~~~~~~~Y~~~~~~~~~P(氣音
作者: bluesunflowe 2016-11-15 13:03:00
我的解讀感覺餐車應該可以?(算是單獨粉絲見面會?@@
作者:
HowWhy99 (Dream)
2016-11-15 13:04:00如果是生日應援 沒有對價關係 應該沒關係
作者:
miwy (米威麥威米歪?)
2016-11-15 13:11:00感謝翻譯
作者: cho20132 (A chu) 2016-11-15 13:13:00
謝謝翻譯
作者:
JhouHank (Momomomomomo)
2016-11-15 13:46:00感謝翻譯~
作者: kenwong1031 (Kenwong031) 2016-11-15 14:11:00
感謝翻譯~
作者:
holan40 (社會新鮮人)
2016-11-15 14:33:00滿好奇其他家也這麼嚴格嗎?
作者: mayalovehp 2016-11-15 14:35:00
有些家早就不開放食物應援了
作者: huyzy 2016-11-15 14:39:00
感謝翻譯
因為電視台 音樂放送等地點不行 所以我感覺是不行…
謝翻譯..就我的認知 這種規定對資源少或公司吝嗇的藝人比較吃虧 ..
作者: kshndhu 2016-11-15 15:59:00
感謝翻譯
比如你以TWICE名義捐款10萬給某某慈善機構,他會給一張捐款證書(類似收據XD) 你把這證書寄過去JYPE~
作者: MomomyLove (MomomyLove) 2016-11-15 18:14:00
感謝翻譯
作者: bruceblue789 2016-11-15 18:15:00
感謝翻譯
作者:
capacy (capacy)
2016-11-15 18:34:00感謝翻譯 一直覺得食物應援還滿危險的
作者: ingxeng (Inga) 2016-11-15 19:11:00
感謝翻譯
作者: doofor (doofor) 2016-11-15 20:12:00
這種法規對演藝圈裡面受影響最大的是 沒收入(少)的藝人吧
感謝翻譯!!! 看到第一句遲疑了一下 想說原來JYPE工作人員也會上ptt 啊 原來是翻譯啊XDD
作者:
fs10431 (冷å°ä¸¸)
2016-11-15 21:53:00感覺是不是更嚴格?? 還是我記錯了TT??
作者:
PinkBnN (我愛momoring)
2016-11-16 07:29:00感謝翻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