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owWhy99 (Dream)
2017-04-30 11:10:44guesswhat #1P12OteT
推 guesswhat: 我有兩版品相優良 全新封膜未拆的 04/30 09:29
→ guesswhat: 讓出 有需要的once請跟我聯絡 喔! 04/30 09:29
板規 A-6之第四款
4.任何交易相關內容,請先站內信板主,請勿於推文中偷渡,違者刪除推文,
水桶 1 個月
作者:
aa8318800 (fade away)
2017-04-30 11:55:00guess大下次要小心一點啊
作者:
garyqbs (晴空陽光人)
2017-04-30 12:50:00guess大要看一下版規啊~
作者: aphrodisiac (meow) 2017-04-30 14:22:00
這位版友是踩版規被桶了,那上次閒聊文貼台媒還有之前PO台媒文為何沒有被桶,現在是台媒解禁了喔
作者: litgun 2017-04-30 14:30:00
現在好像po了自刪就沒事XDDD
作者: aphrodisiac (meow) 2017-04-30 14:38:00
PO文自刪的話據說版主還是可以在垃圾桶看到,至於閒聊文的那個有看到H版幫刪欸...明明就踩版規在先,所以現在版主事後幫忙擦屁股就可以裝沒事,那這位為什麼不能一起裝沒事www
作者:
elvissu (won)
2017-04-30 14:39:00不是沒檢舉 是po了有刪就沒事
作者: mayalovehp 2017-04-30 14:40:00
A-13
作者:
elvissu (won)
2017-04-30 14:41:00這個標準應該要改一下了 正名或 po台媒刪掉或改掉都沒事這個偷渡就立刻桶 感覺真的怪怪的A-13推文也是三天
作者:
holan40 (社會新鮮人)
2017-04-30 15:02:00以我進桶經驗,應該看有沒有檢舉
作者: mayalovehp 2017-04-30 15:04:00
我有檢舉啊,結果還是沒事XDDD應該是說當時看到版主處理(刪推文)但是A-13明確是說台媒推文桶三天,而且也沒有表示跟正名一樣有24小時可以做更改,所以正常來說都會覺得下一步就是水桶了,結果過了一段時間發現都沒相關公告,寄信跟版主討論,結果討論內容真是開了眼界www
作者:
once1024 (once1024)
2017-04-30 16:20:00交易文偷渡然後寄信給版主幫刪 這樣會被桶嗎
作者: bruceblue789 2017-04-30 20:09:00
沒必要這麼激動吧 以後就請版主通通桶一桶就好了
作者:
Ilt0101 (LTY0101)
2017-04-30 20:26:00呃…感覺m大想表達不是桶不桶的問題,而且也沒有人很激動吧@@
作者: mayalovehp 2017-04-30 20:39:00
我是想問桶不桶的標準啊XD但我沒有很激動吧,版規寫了台媒→桶,交易文→桶,但是之前的台媒不桶這次偷渡交易文桶,所以才想問問看標準是什麼,為什麼前面兩位可以放過這次不行,認真求解
以我的印象 偷渡交易文而後請板主幫刪似乎沒看到有桶
作者:
toolin (一時的落敗算啥?巴薩魂)
2017-04-30 21:03:00板主可能很忙吧
作者: lOnCEl (lOnCEl) 2017-04-30 21:25:00
推 很有sense XD
作者:
toolin (一時的落敗算啥?巴薩魂)
2017-04-30 21:27:00佛心,唵嘛呢叭咪吽感覺看到板主背後發出佛光手上拿著蓮花
作者: mayalovehp 2017-04-30 21:36:00
看不懂欸XDD 所以版規有分大小喔,就算是踩到版規但是不嚴重所以沒關係??你要這樣自由心證你開心就好
作者: lOnCEl (lOnCEl) 2017-04-30 21:41:00
=_="'學過法律的應該會懂 ~ 版主這樣做是沒錯的 推 ~辛苦了
作者:
once1024 (once1024)
2017-04-30 21:45:00這個是不是越描越黑阿
作者: pasor (不踢人的牧羊人~~~) 2017-04-30 21:45:00
樓上好激動阿 執法的是人不是機器阿
作者:
toolin (一時的落敗算啥?巴薩魂)
2017-04-30 21:45:00Σ(゚Д゚;≡;゚д゚)
作者:
once1024 (once1024)
2017-04-30 21:46:00檢舉前該推文已經刪掉了 版主不是可以看的到嗎XDD
作者:
toolin (一時的落敗算啥?巴薩魂)
2017-04-30 21:46:00我沒學過法律阿,我只是個鄉下養蝦的ヾ(;゚;Д;゚;)ノ゙
作者:
once1024 (once1024)
2017-04-30 21:47:00現在問題應該是偷渡台媒新聞刪了不用桶
作者:
toolin (一時的落敗算啥?巴薩魂)
2017-04-30 21:47:00快上網買個六法全書
作者:
toolin (一時的落敗算啥?巴薩魂)
2017-04-30 21:48:00o大,你有先翻六法全書嗎
作者:
once1024 (once1024)
2017-04-30 21:49:00某樓講的學過法律會懂 問題是這是板規不是法律0.0
作者: pasor (不踢人的牧羊人~~~) 2017-04-30 21:49:00
PTT站上禁止交易文 那是會關板的 視為最嚴重應該還好吧
作者:
toolin (一時的落敗算啥?巴薩魂)
2017-04-30 21:50:00因為我粗人一枚,沒學過法律,我怕說錯話⊂彡☆))д`)
作者:
kk9430167 (kk9430167)
2017-04-30 21:52:00六法全書XDDD
作者:
once1024 (once1024)
2017-04-30 21:53:00這版推文要再三思考過 我不要再回你好了
作者:
toolin (一時的落敗算啥?巴薩魂)
2017-04-30 21:57:00( ゚∀゚)つ≡≡≡♡♡♡)`ν゜)グシャ
作者:
aa8318800 (fade away)
2017-04-30 22:23:00其實也還好吧~~may大不要激動啦用法律來看 如果把版規當成刑法,當然不會有彈性但是民法相當而言比較有裁量權 情理法在私法比較容易體現
作者: mayalovehp 2017-04-30 22:26:00
我沒有激動啊,我不是說他開心就好
作者: lOnCEl (lOnCEl) 2017-04-30 22:26:00
刑法其實是有彈性的 (詳見 中華民國刑法第26條 )
作者:
snio2427 (jiayuan)
2017-04-30 22:33:00如果要說的話應該也要說第27條吧? 第26條是在說未遂犯
作者: lOnCEl (lOnCEl) 2017-04-30 22:40:00
26是說 有做犯罪行為但無構成危險及損害 減輕/不罰也算展現彈性的一種吧!?s大
之前CB期和GB期的違規寬鬆標準確實有較大的落差,因此造成很多板友無所適從。這點很抱歉,在GB期間處理板規初犯、情節輕微或誤踩板規後馬上聯繫板主修正的都有從輕判決,不過從輕的尺度不夠一致。 以往(TT時期)的處理辦法是會用警告一次來當作從輕的判決,近期的判決沒有遵循以往的標準的確是不太妥當。
作者:
snio2427 (jiayuan)
2017-04-30 22:44:00第 26 條 行為不能發生犯罪之結果,又無危險者,不罰。在我看來其行為是可以發生犯罪之結果的。
不過判決是板主下的,也不適合再修改。 未來的違規事件處理會更謹慎,希望各位板友能原諒~很抱歉!
作者:
snio2427 (jiayuan)
2017-04-30 22:45:00若要輕判,應該還是得用第27條。已著手於犯罪行為之實行,而因己意中止或防止其結果之發生者,減輕或 免除其刑。推K版~ 大家要一同維護版上環境。 發文發言前還請先去與板規爺爺會面。
作者: lOnCEl (lOnCEl) 2017-04-30 22:47:00
嗯~以這次來說 27條是比較符合 ~感謝補充
作者:
snio2427 (jiayuan)
2017-04-30 22:49:00可是這要看是否本人有去站內版主刪文。若不是本人去信刪文,這條還是不能用的。
有些事情不是用一時不察,或沒注意到相關規則就能說得過去的,不僅會讓人產生判決不一的疑慮還有讓人鑽漏洞的可能。發言前注意板規就跟過馬路前先看紅綠燈是一樣的。
作者:
garyqbs (晴空陽光人)
2017-05-01 01:12:00情>理>法 (西洋法>理>情) 法官也有裁量權啊~讚同gath大,該桶還是要桶,只是有輕有重而已~
不好意思 走在灰色地帶的人 也請多體諒版主如果您這樣正義凜然 我想智財您應該很尊重所以請嚴以律己 再去要求您要的正義版主都是義務職 難免有不能讓全部人滿意地方但KK開始 板上真的越來越多有點讓我傻眼的留言就兩個版主 也請體諒版主有其他課業或是工作又不是時時刻刻分分秒秒盯者板上 去管理我不是替版主說話 而是專版靠的就是熱情沒有人是完人 但 別把小失誤去放大別弄到專版都是吹毛求疵的言論 真心沒必要大家都呼籲要 初心 卻都忘記一開始有專版的初心成立專版 有情報 有中翻 有記錄 等等 都是滿滿的感謝但 最近慢慢有種一定要找到 非黑即白的討論?我真的有點看不懂 且 不解那請問有疑問的各位 問問自己內心 我真的很守法???珍惜孩子們 珍惜專版熱心的ONCE 熱心的版主真有太過火的判決再討論也不遲 不是嗎?
板上很寬鬆了啊@@看完板規再推文 也不是什麼難事一而再放寬...有些有桶 有些不桶 是不是反而讓專板更亂
很多人說推文很小心翼翼 不知道講出來的話會不會被桶。我自己待在這一年多 廢話超多 也就被桶一次如果判決不一跟專板成立的初心有關 我會好好檢討自己
作者:
toolin (一時的落敗算啥?巴薩魂)
2017-05-01 22:47:00初心(前滾翻)
我已經很少推文了,如果所謂的守法是論在板上的話自然是如此吧,所以不能有點意見了?
作者:
toolin (一時的落敗算啥?巴薩魂)
2017-05-01 22:51:00初心(後滾翻)
作者:
snio2427 (jiayuan)
2017-05-01 22:52:00我認為板規就是板規,每個人在發文留言前都應該要先看過
作者:
toolin (一時的落敗算啥?巴薩魂)
2017-05-01 22:53:00初心(側手翻)
作者:
JhouHank (Momomomomomo)
2017-05-01 22:53:00有斜滾翻嗎
作者:
snio2427 (jiayuan)
2017-05-01 22:54:00討論檢舉版規的並不是找麻煩。若處理有問題 是很容易有漏洞讓人利用。
作者: mayalovehp 2017-05-01 22:57:00
我是沒被桶過啦,因為我版規看的很認真,推文前還會想個三秒,不知道這樣算不算嚴以律己
作者:
toolin (一時的落敗算啥?巴薩魂)
2017-05-01 22:58:00初心(轉體側翻)
交易文 規範一向都比轉貼文章判罰嚴重 不是嗎爭議何在不需要去在乎時間軸(檢舉前 自我要求刪文等等)
作者:
snio2427 (jiayuan)
2017-05-01 23:16:00爭議在之前的桶人的標準。也沒人說這次不該桶吧?不是之前刪文就沒桶嗎?
作者:
snio2427 (jiayuan)
2017-05-01 23:18:00痾。不是自我刪文喔。是閒聊留言版主幫刪。
作者: mayalovehp 2017-05-01 23:19:00
對啊不可能一直看,但是他幫忙刪掉踩了版規的推文不就代表他知道這違規了???
作者:
snio2427 (jiayuan)
2017-05-01 23:19:00版主搬刪的時候是不是會看到留言,可不可以判斷有沒有違反版規。
總不能有水桶時候就把歷史桶 都搬出來對比 這也不公允
作者:
snio2427 (jiayuan)
2017-05-01 23:20:00就是得這樣啊。法律也會參考之前的判例來做判斷的。
作者:
snio2427 (jiayuan)
2017-05-01 23:22:00???可能什麼? 版上一天的發文量不過幾篇。
每次判決前 都要去參照之前 那這樣真的(很累)<修飾
作者: mayalovehp 2017-05-01 23:22:00
版主看的到自刪文,之前有人PO台媒秒刪也是撈回來桶喔
作者:
snio2427 (jiayuan)
2017-05-01 23:23:00退一萬步,就算沒有檢舉看幾篇刪文的工作量應該不會很大況且是有檢舉再去看就好了。
還有閒聊(不只發文) 那回歸期間閒聊爆發 怎審核?
作者:
snio2427 (jiayuan)
2017-05-01 23:24:00一樣看檢舉,有人檢舉就去查核啊。
作者: mayalovehp 2017-05-01 23:24:00
不是參照之前作法是版規,不過你要視版規為裝飾物品也可以,拿來美化你的小天地
先看閒聊.請她刪文.再看到檢舉. 以上排序亂排(怎辦?)
作者: mayalovehp 2017-05-01 23:28:00
版規寫桶三天,也沒有寫24小時可修正,那就代表推了就要做懲處麻
作者:
snio2427 (jiayuan)
2017-05-01 23:29:00城堡大的 請她刪文 是她自己來信說請版主修文嗎?
板規(法)都需要不斷修正 沒完美的地方 可以去板規
如果不是累犯第一次通常也只是警告或水桶三日至一周內,知道自己失誤了的人自然就不會再犯不是嗎
那邊建議 不是嗎 而不是在水桶地方討論 這樣講沒錯吧
作者:
snio2427 (jiayuan)
2017-05-01 23:30:00版規是不能留言的,會被桶T T我記得從以前到現在都是在水桶文下討論的。
S大 我那邊單純舉例(很多種排列狀況)還有寄信等等我是說板規缺乏的地方 在板規那邊討論
作者:
JhouHank (Momomomomomo)
2017-05-01 23:32:00!!!阿歪推文了...
作者:
snio2427 (jiayuan)
2017-05-01 23:32:00痾,我認為直接在水桶文下討論比較直觀方便。阿歪~嗨~如果要新增或刪除版規還是要有一個大概討論的地方。
作者: mayalovehp 2017-05-01 23:33:00
要修正是一回事,現在的版規就是寫這樣,要不然每個都無視於版規走一個自由心證也可以,那這樣版規後面可不可括號飾品啊,反正沒什麼人會在意XD
作者:
snio2427 (jiayuan)
2017-05-01 23:33:00這只是對於版規執行的疑問,我倒認為不用再開一篇文章。那是因為平平都是版規(法)為甚麼你這個執行那個不執行
作者: mayalovehp 2017-05-01 23:34:00
版規文禁止討論欸,你484也沒看版規
作者:
snio2427 (jiayuan)
2017-05-01 23:34:00會造成執法上的問題吧。 簡單來說會有爭議。而版友提出疑問也是應該的吧。
作者:
snio2427 (jiayuan)
2017-05-01 23:36:00畢竟法規是用來限制我們的,我們得對其有所了解。
作者:
snio2427 (jiayuan)
2017-05-01 23:37:00不不不,我在討論的是同樣是法規在其執行強度的問題。版規也有減輕或免除其罰則的部分。
S大 您看法我認同 但(版主只有兩個)人非完人(我重點)難免有不周延 或是太快下判斷的地方
既然您意下如此那有必要扯什麼初心、嚴以守法之類的呢這樣反而是模糊您想要強調的重點並且引起誤會呢。
還有小失誤放大吹毛求疵什麼的,只是提出疑義跟以前的做法如何就變成奇怪的事情了嗎?
作者:
snio2427 (jiayuan)
2017-05-01 23:44:00痾,還是要守法啦。
推YTLey00 20170501 23:31(驚)
初心 就是怎去熱愛 孩子們那種喜悅(而不是變成究則)我或許也太保守表示我看法(太白話也怕得罪)
喜歡她們跟這個的關係到底又在哪裡啊........
作者:
snio2427 (jiayuan)
2017-05-01 23:48:00我不會因為我踩到版規被桶就不愛孩子。
作者:
toolin (一時的落敗算啥?巴薩魂)
2017-05-01 23:50:00什麼!我以為初心就是打開錢包 Σ(;゚д゚)c大可以去爬一下二輯時左右水桶文,那可以看到許多板規的討論
沒關係 我可能文字表達不清 我也可能太偏人治看法比較(自我感覺)文字表達太繞圈圈 我就先脫離了
作者:
taki121 (Taki)
2017-05-02 00:03:00情理法要取得均衡,而不是一味偏向某方,不然一再變動的標準讓板友何以自處
其實水桶文底下討論板規是很歡迎的喔這也是板規能一直調整改正的動力這次就是在CB期/GB期兩個階段的執法寬鬆不夠明確以及開板超過一年,板規執行的標準有所變動造成的情況之前看板剛成立,板上人數又多。所以執行板規的時候會盡量快、嚴格,把爭議和惡意造成的混亂及早扼殺近來板上使用者偏向穩定族群,所以管板大多改成被動式管理,有收到檢舉才會處理。當然沒有看清楚板規而踩線肯定是有錯在先理想的處理方式還是以警告/短期水桶做提醒與處罰只是比起初期的寧殺錯不放過,現在真的寬鬆很多啦..其實從訂了警告條款和調低水桶天數就已經放寬很多了這次在判定上放太寬的確是板務的錯~剛好回歸期又要到了,會再慢慢和H板主協調判決標準
作者: lOnCEl (lOnCEl) 2017-05-02 08:47:00
推推
作者:
roshe8780 (roshe8780)
2017-05-02 13:49:00我十年沒看到阿歪推文了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