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unclefucka (你媽超胖,故地軸偏角23度)》之銘言:
: Dear all
: 有個外行問題
: 就是老滷由於在國內只有輔系,轉也懶的轉了(準備拼8x學分,可能得罪人)
: 想說念大陸的法律研所,也為未來鋪路
: 但,一看,他們也有正期班 (法學碩)與一般班 (法律碩)
你的用語不規範,這當中不是啥正期不正期的問題,只要是合法考入或申請的都是正期
: 這兩者台灣誠認的程度相同嗎? 與台灣的法律碩會有差別否?
你都要在大陸鋪你的未來路了,所謂的認證程度有差嗎?
更何況根本不存在這個所謂的程度上的差異
在大陸的法學院
法學碩士就是LLM,相當於臺灣的招收法律系畢業生為主的法研所碩士
法律碩士叫做JM,據說仿效自美國的JD,當然實情是抄襲東吳法碩乙,不過這無可厚非
兩種渠道的目的本來就不大相同
以學位的有效性而言是沒有差異的
但如果你很在意那種莫須有的觀感(而且這種觀感通常存在於所謂科班出身的法律人)
你就想一下你要是留在臺灣,能不能接受大眾對於科法所之類的看法就對了
: 而
: 聽說要再匪區考律師,聽說醫定要有大學法律本科? 此為真假?
不限科系,都可以報考
: 還煩請不吝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