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M實務性較強﹐本科(即貴國的大學部)為外語或者商管讀的話﹐算是比較好的復合
背景。本科理工類一般會選擇讀知識產權類。
學校如北大﹐JM有提供所謂方向即specialization。
實務界歧視較小。公檢法機關很多要求本科也為法律背景的話就比較難搞。
少數頂尖律所也會要求本科法學出身。
如果本科已經就讀法律專業﹐JM學制會縮短為2年﹐但是正如hiswenc大所說﹐這種
多半會被歧視﹐要麼是考不上法學碩士﹐要麼就是司法考試沒法通過﹐還要重新
讀法學的說法。
利申﹕以上純屬因為家庭關系所了解一二﹐本人是大陸人﹐大陸經濟系+美國商管
PS:法學就業極度兩極分化。朋友中有進了美資所﹐每天微信上抱怨人生的意義是
什麼﹐已經掙到了想要的東西的錢之類的﹐也有工作近10年﹐工資低至每年10萬rmb
的授薪律師﹐當然他在中部老家﹐購買力上興許也還不錯。po主要仔細想想自己是真
有興趣還是想試試手氣。
※ 引述《hsiawenc (↙㊣煞氣a 發哥↗)》之銘言:
: ※ 引述《unclefucka (你媽超胖,故地軸偏角23度)》之銘言:
: : Dear all
: : 有個外行問題
: : 就是老滷由於在國內只有輔系,轉也懶的轉了(準備拼8x學分,可能得罪人)
: : 想說念大陸的法律研所,也為未來鋪路
: : 但,一看,他們也有正期班 (法學碩)與一般班 (法律碩)
: 你的用語不規範,這當中不是啥正期不正期的問題,只要是合法考入或申請的都是正期
: : 這兩者台灣誠認的程度相同嗎? 與台灣的法律碩會有差別否?
: 你都要在大陸鋪你的未來路了,所謂的認證程度有差嗎?
: 更何況根本不存在這個所謂的程度上的差異
: 在大陸的法學院
: 法學碩士就是LLM,相當於臺灣的招收法律系畢業生為主的法研所碩士
: 法律碩士叫做JM,據說仿效自美國的JD,當然實情是抄襲東吳法碩乙,不過這無可厚非
: 兩種渠道的目的本來就不大相同
: 以學位的有效性而言是沒有差異的
: 但如果你很在意那種莫須有的觀感(而且這種觀感通常存在於所謂科班出身的法律人)
: 你就想一下你要是留在臺灣,能不能接受大眾對於科法所之類的看法就對了
: : 而
: : 聽說要再匪區考律師,聽說醫定要有大學法律本科? 此為真假?
: 不限科系,都可以報考
: : 還煩請不吝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