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注音文規範和"不爽不要看"一事

作者: ckshchen (尖酸苛博文)   2015-09-06 03:22:21
→ Juder: ㄏㄏㄏㄏㄏㄏㄏㄏㄏㄏㄏㄏ
推 Juder: 太好笑ㄌ
推 Juder: ㄏㄏ,好ㄅ,你們正義魔人最大,好棒棒,我是內心骯髒邪惡
→ Juder: 墮落的人,我不想在live文裡吵這個,我認輸。
→ Juder: 話說發文不能發注音文章,我推文...算了,up to you~
這樣的使用方式是違規了注音文規範
且刻意利用注音文字進行引戰
但是是我當初創版時沿用別版版規在使用文字上不精準
所以這次判沒違規,連帶的引戰也沒辦法成立
但因此在此修改版規一
1.請勿發表一行文、注音文、廣告文、檔案徵求、色情連結等文章。
注音文容許些許的梗和發聲詞,惡意使用由版主認定
修改成
1.請勿發表一行文、注音文、廣告文、檔案徵求、色情連結等文章。
注音文字使用(含推文)容許些許的梗和發聲詞,惡意使用由版主認定
在此之後就是違規
第二
推 k45446123: 不好看就轉臺嗎 看個節目那麼累幹嘛 09/05 23:50
由於之前沒公告過,所以不算違規
本版的原則是不要針對其他版友的意見進行攻擊
但這句話雖然不構成攻擊,但我想大家都知道這句話引起的不悅指數是非常的高
容易出問題
而且如果不是對節目有愛,喜歡這節目
也不會盯著電視看吧,只是對這次的內容不滿意
因此這句話雖非引戰,但其問題很大,在此之後列入版規引戰之中的特例
作者: OldThousand (謙)   2015-09-06 04:14:00
不好意思請問一下,注音文出來就算違規了吧,跟有沒有引戰無關吧,而且 #1LgHNzJp 你就有表示推文違規一樣可以處理
作者: Juder (米腸)   2015-09-06 12:08:00
看這發文時間,嘖嘖,辛苦版主了。既然版規修正了,那我以後理當遵守的。不過我想說明跟提出疑問。前兩句"ㄏ^n"及"太好笑ㄌ",是針對節目內容,不過違反新的注音文規範是事實,之後會注意不再犯。有疑問的是,"用注音文字引戰"這部分,剛再去看實況文的留言,是他人先開罵引戰(說在釣魚是訟棍),怎麼變成我在引戰了呢?囧,我都不想吵主動認輸了...囧。且在公開版面說他人在釣魚是訟棍,是否違反本版原則?也不是要版主處置,只是想了解為何是我在引戰呢?了解,但時序有點問題。方才又去看了留言,若我沒漏看,第一次有異議的時間點是23:12,從這之後,我都沒推過類似內容,都是別人推的。也就是說,在他人表達反感後,我並無刻意持續相關行為。望版主大人明察。
作者: jiunyee (點點)   2015-09-06 16:26:00
最好是沒刻意..不只一次有人反應 還直接跟人對槓 你敢說沒有?
作者: ckshchen (尖酸苛博文)   2015-09-06 16:30:00
打住了吧,已警告他,他也表示了解,反正之後別再如此就是了
作者: Juder (米腸)   2015-09-06 16:48:00
自己去查時序,縱使我有跟人對槓,但在第一次反應後,我就沒再推關鍵字了。第一次反應的時間點就是23:12。
作者: iamblow (iamblow)   2015-09-06 19:14:00
23:12指的應該是我的推文沒錯吧,我能補充一下我當時為什麼會留言嗎,基本上以稱號代替藝人名字我沒啥意見,即便是負面的稱號,那端看板規如何規定,我記得之前有公告是說發文裡要以全名標示,推文應該是沒規定(我不是很確定),而當時推文裡除了J大也很多人提,我那時在意的點是J大感覺是刻意的重複在推這件事(J大在下一篇公告自己也說了)跟節目內容無關,泳裝那時也還沒開始播啊,所以我才會留言,而在之後J大的確沒再重複刻意的推關鍵字,除了了那句煞住車的"粉"XD,有板友提到米可白也一直被叫57.7,但我想應該沒有推文會沒有前言後語的就單獨推一句"57.7"吧
作者: a27281591 (皮皮)   2015-09-06 22:07:00
57.7是節目上有出現的 自創稱號說難聽就是當個板用
作者: Juder (米腸)   2015-09-07 10:34:00
感謝樓上給了一個標準。
作者: a27281591 (皮皮)   2015-09-07 16:50:00
很簡單的標準但就是有人自HIGH玩過頭
作者: Juder (米腸)   2015-09-07 19:50:00
好吧,就是我╮(╯▽╰)╭
作者: a27281591 (皮皮)   2015-09-08 00:21:00
不要自己拉椅子坐(拿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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