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改為累積加重制

作者: ckshchen (尖酸苛博文)   2018-01-04 22:29:06
1.我沒有不想管
我如果不想管,我何必搞一堆事情
我每封信都有回,有疑問的我也回一堆
我如果不想管
我直接永久水桶就好,大家開心,只有他不開心,我還會受大家稱讚
我之所以不想這麼做,是因為我覺得不管怎樣奇怪少數的想法都能表達
2.修改為累積加重制
雖然我覺得這樣不好
(因為和他吵的也會一起加重)
但我想了一天
ptt是群眾的地方,有版友們才有版,版風是大家決定的
而且如果因為我覺得做對的事,但弄到沒有人,那這沒意義
社會是個群體,大家是一個版的資源
從公告看來只有支持加重,沒有反對加重制
所以好吧,那就加重制
3天,七天,一個月,半年,一年,永久
但我必須提醒,以這篇為例
https://www.ptt.cc/bbs/TW_Entertain/M.1514887653.A.510.html
主動和他吵的也會一起算(推文看來有版友也直說是他忍不住,看不下去)
不要說你那樣的推文不算引戰,他的才算
不過當然啦,以他吵架的頻率,他會累積比較快就是了
但要和他吵架的,請要有心理準備
從這次的三天開始算
作者: jack86326 (剛註冊成功)   2018-01-04 22:36:00
板主和 (沒吵架和有吵架) 的辛苦了..... (各種意義上)
作者: timlin1989 (風)   2018-01-04 22:41:00
看個節目、在板上聊個天也要這麼累.....何必呢?
作者: laihom0808 (laihom0808)   2018-01-04 22:44:00
一直為某人修版規真是辛苦了
作者: gungerso (高音嘉)   2018-01-04 23:10:00
乾脆投票啦,永久水桶一次解決,不然不就跟法官一樣了,罪犯的人權永遠比被害的還重要
作者: evil3216 (evil)   2018-01-04 23:12:00
法律不能追溯的 就算修出永桶的規則 也要等下次犯
作者: Kobelikeshit (高比愛打鐵)   2018-01-04 23:17:00
連OPP那種敘述事實狀況打臉加個哈都算有事了,你勤勞點檢舉一下就能送進公海了,沒人去弄而已
作者: debb0128 (Debbie * 呆比)   2018-01-04 23:23:00
我忍
作者: chsh410862 (靈活的胖子)   2018-01-04 23:26:00
沒人含扣他直接檢舉也適用累計嗎?還是另外處理?
作者: jimmy55311 (jimmy55311)   2018-01-04 23:34:00
OPP被捅的莫名其妙 呵呵
作者: Jskey213789   2018-01-04 23:38:00
雖不是三國粉,但對認真的人有好感,所以很心疼主持。對沒憑據的暗示貶低忍了好多次,總告訴自已這是言論自由,不能因為立場不同而生氣,但這次真的被激到了...之後會理智點(默,抱歉製造麻煩了...
作者: ckshchen (尖酸苛博文)   2018-01-04 23:41:00
沒和他吵的也能檢舉
作者: Allen0315 (老艾)   2018-01-04 23:43:00
你可以多找幾個版主幫忙處理 版主內部投票也算數
作者: ckshchen (尖酸苛博文)   2018-01-04 23:43:00
沒,是我太剛愎自用,抱歉
作者: Allen0315 (老艾)   2018-01-04 23:45:00
強硬的作為 跟強硬的不作為 是兩回事
作者: ckshchen (尖酸苛博文)   2018-01-04 23:46:00
可以,我想想要怎樣的門檻,我之後有想法也會先問大家再執行
作者: neak (neak)   2018-01-04 23:56:00
大家忍一忍,然後真的忍不住就檢舉吧!話說有沒有檢舉教戰手則?直接私訊版主嗎?
作者: ckshchen (尖酸苛博文)   2018-01-05 00:02:00
寄信,水球會沒收到
作者: jack86326 (剛註冊成功)   2018-01-05 00:21:00
話說 q大在民視版被永水了(該慶幸還好是八點檔沒來我固定開的鬥格實況文亂嗎.....)
作者: jahnny (孤行雁)   2018-01-05 00:44:00
話說de大 民視版 他對妳的言論 妳可以報警提告耶 應該可以成立 民視版主水桶那篇也都整理好了XD
作者: JackyWU53 (Jacky)   2018-01-05 00:53:00
如果是私信或丟水球攻擊也可以到檢舉板(violation)檢舉
作者: debb0128 (Debbie * 呆比)   2018-01-05 00:55:00
jack大 初期剛開播他有噓哈孝遠過啊xDja大 我懶得鳥他啦,反正我家離最近的派出所有一大段距離...繼續潛水就好
作者: KingofSpade (黑桃K)   2018-01-05 10:46:00
版主辛苦了
作者: Weky (Never mind)   2018-01-05 10:54:00
設不受歡迎名單不就得了 犯滿就進去
作者: ayuwfzlove   2018-01-05 12:05:00
版主辛苦了,大家忍一忍吧,直接檢舉他就好
作者: s30431 (30431-10年以來始終如一)   2018-01-05 12:17:00
剛剛隨便晃了一下,去年整整被桶7次,還繼續四處開地圖砲況且雙方當事人起衝突不是一次兩次了,總是會有人忍不住的人家擺明了就是沒把板主放在眼裡,而且還會有下次的
作者: lovelva00   2018-01-05 14:06:00
待會補推,問一下那他直接私信恐嚇要告人要怎麼處理?剛收到XD
作者: JackyWU53 (Jacky)   2018-01-05 14:12:00
私信恐嚇可以到violation檢舉
作者: lovelva00   2018-01-05 14:20:00
作者: good8195 (S)   2018-01-05 14:46:00
什麼原因要恐嚇阿,那一篇文章?好奇
作者: lovelva00   2018-01-05 14:58:00
哪知 ..他直接私信來XD也許過不久他會寄信給你(誤XD
作者: good8195 (S)   2018-01-05 15:38:00
安啦,為避免被釣魚所以我回覆都沒人身攻擊,我已脫離戰場了,不想再loop了
作者: lovelva00   2018-01-05 21:26:00
算了 就不理吧XD 真懷念王子的約會那時期XD
作者: neak (neak)   2018-01-06 02:10:00
我們做個統計好了,這兩天被水球或私訊攻擊的請留言有MoPTT黑單+1 水球 +1 私訊+0
作者: debb0128 (Debbie * 呆比)   2018-01-06 02:46:00
(舉手)
作者: lovelva00   2018-01-06 12:29:00
+1XD
作者: vini770803   2018-01-06 14:46:00
建議永桶他吧 每次為什麼要看他噓文和酸言酸語的內容
作者: gungerso (高音嘉)   2018-01-06 18:10:00
加1,只為了他私人的權益,卻要傷害其它所有人的權益,更不公平
作者: tubjiksl (大頭)   2018-01-06 21:35:00
我被版主水桶那次比oppa大更無辜,tag條款是只要有打出id,就算是單純回答,只要那個人不爽就能檢舉你水桶三天,我看哪天連簽名檔都不能提別人名字了,雖然人人平等,但版主把單一版友跟多數版友的權利看成同樣重要,這個想法是不是該改了。老實說就算改累積制對其他人還是不公平,之前他種的因不提,之後責任輕重還是要有分別。就像判1個死刑跟10個死刑結果是一樣的,但後者的罪是前者的10倍。
作者: gungerso (高音嘉)   2018-01-06 21:52:00
我是莫名其妙被他寄信恐嚇,我連回都沒回,我就截圖貼出來,結果版規有不能貼信箱的截圖,就被桶3天,當然我不知道有這條我沒話說啦一個社區有人一直喝酒鬧事,結果只叫人報警然後警察來抓,關幾天又放出來繼續鬧事,又被關幾天又出來繼續鬧,不累嗎?
作者: vini770803   2018-01-06 22:28:00
版主對這種人也難做事啊
作者: qwertgb (cena)   2018-01-07 01:36:00
還真多工讀生來拖板主下水,算了,到時就知,我聽版主的還有有沒有恐嚇你可以民事刑事阿,台灣是民主國家,貼上來取暖做錯事犯PTT版主桶你還能一堆理由喔?
作者: citpo (GOOD JOB)   2018-01-07 17:10:00
朝聖
作者: Allen0315 (老艾)   2018-01-08 12:47:00
原來是躲在這篇阿~~~朝聖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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