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收下40萬隔天放鳥! 邰智源遭爆

作者: appledavid (新三寶:香蕉 鹿茸 太陽餅)   2019-08-21 16:34:40
我來自中壢
我發表一下持平的看法啦!
廣告商
1. 有假拍廣告真代言的嫌疑
2. 廠商肯定知道代言跟廣告的價格不同
3. 但是不知是用什麼手段,讓代理邰哥的人員,被矇混
4. 這個疑似假廣告真代言的合約就到手了
隨身遊戲公司
1. 人菜不是該死,而是罪該萬死
2. 談了疑似假廣告真代言的東西
3. 目前裡外不是人
邰哥
1. 與其說他大頭症復發,倒不如說他,一向脾氣大
2. 他大概是覺得受騙,嚥不下這口氣,才會這樣子
總結:
代理商,如果坐實玩小動作,我想以後也別想在業界混了,我只能說嫌疑不小,所以他們反映出的態度是低調的,但是又不放棄,疑似關係人在八卦做小動作,只敢影射,不敢具名
邰哥就是不爽,也願意走法律途徑,這本來就是每個人的選擇,聽到某些留言說,簽了字就該履行義務,我懷疑暑假還沒過是吧?
總之
雙方各有立場,如不和解,交由法律認定
我覺得這件事說邰哥有大頭症
過度了
其實我是邰哥
我會摸著鼻子拍完
然後合約完成後
向大眾宣告,以後不再與這家廣告公司合作!
如果真如前面假設,他是用某些手段
生意最重『誠』『信』
那他日後在業界也881了
既然他不要臉,你也不用客氣
這樣既能修理這家公司,也不會落入人家設的陷阱
總之一個有『誠』的疑慮
一個有『信』的疑慮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9-08-21 16:36:00
我比較好奇 錢跟合約不是都由經紀公司跟廣告商對口除非是邰哥願意扮黑臉自己扛掉 不然都馬是公司決定
作者: OPPAISuki (OPPAISuki)   2019-08-21 16:38:00
真的.合約會有陷阱.搞文字遊戲.簽了才發現不一樣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9-08-21 16:38:00
就算邰哥真的不想拍 也都碼是經記公司說條件不合吧
作者: weiike (綠島人)   2019-08-21 16:42:00
這篇所謂的中立跟新聞台蠻像的
作者: farooq (farooq)   2019-08-21 16:45:00
一點也不中立,這已經是護航了吧
作者: Jen5566   2019-08-21 16:58:00
除非有其他演藝圈的人出來證實合約的確有問題 不然邰站不住腳
作者: akito555 (Akito)   2019-08-21 17:00:00
你覺得有辦法應付邰哥這種脾氣的經紀公司跟經紀人有那麼好騙!?
作者: lizzyli (lizzy)   2019-08-21 17:02:00
但事實就是他成功了啊,合約簽了
作者: sanzosaskura   2019-08-21 17:03:00
你才暑假沒放完吧
作者: lizzyli (lizzy)   2019-08-21 17:04:00
既然已經走法律途徑,那就讓法律去解決,雖然我認為法律上邰哥方面站不住腳,誰叫你要簽約,只能認倒霉
作者: Jen5566   2019-08-21 17:06:00
不爽的話跟隨身自己鬧鬧就好了 結果搞到外面的廠商也不爽很不會給自己的公司作人
作者: playthesong (989898耶耶)   2019-08-21 17:21:00
不護航阿,看起來就是合約糾紛,一般人會被騙,沒道理藝人就不會被呼攏阿
作者: MOONDAY79   2019-08-21 17:34:00
覺得這篇很中立呀
作者: lsj049 (興農牛義大犀牛富邦悍將)   2019-08-21 17:36:00
很中肯 看人怎麼選擇阿
作者: BenShiuan (璇璇)   2019-08-21 17:40:00
不想履行合約就賠錢而已啊,看合約怎麼訂。
作者: vini770803   2019-08-21 17:40:00
這篇還好 幫推
作者: wcm (雲)   2019-08-21 17:42:00
簽合約沒有履行,也是合約問題啊
作者: Kobelikeshit (高比愛打鐵)   2019-08-21 17:43:00
其實都有可能啊,邰方有可能沒注意,但廠商臨時才拗
作者: wcm (雲)   2019-08-21 17:43:00
該付的代價就是合約上的賠償問題
作者: wcm (雲)   2019-08-21 17:44:00
如果說沒有得到應得的賠償吧,
作者: Kobelikeshit (高比愛打鐵)   2019-08-21 17:44:00
只是你這不行,要問一下原篇的改綜合幫你收進去文內
作者: wcm (雲)   2019-08-21 17:45:00
是不是也該說代理商沒有擬好合約就簽名
作者: Ifault (Not my fault)   2019-08-21 17:47:00
邰哥有去定裝 還很滿意 之後廠商要溝通也不理什麼改綜合
作者: Kobelikeshit (高比愛打鐵)   2019-08-21 17:49:00
Ifault你這個系列討論可能會被用無台綜點檢舉,所以你要改成今天日期綜合新聞,就可以留了,然後看要不要問這篇的人把意見也收進去,否則可能被砍喔
作者: Ifault (Not my fault)   2019-08-21 17:50:00
為啥無台綜點 不是木曜去接工商 最後邰智源放鳥嗎我覺得有 看版主認定吧
作者: Kobelikeshit (高比愛打鐵)   2019-08-21 17:51:00
因為廣告是邰個人去接,而且台綜點認定要跟節目有關
作者: Ifault (Not my fault)   2019-08-21 17:51:00
不是 廣告是代理商 隨身遊戲=木曜 跟廠商簽的
作者: Ifault (Not my fault)   2019-08-21 17:52:00
但邰哥有去定裝 還很滿意 隔天突然心情不好 拒絕出演
作者: ken812025 (右名)   2019-08-21 17:53:00
原來是小柯南啊~~
作者: BenShiuan (璇璇)   2019-08-21 17:56:00
邰→代理商(隨身遊戲)→廣告商→電玩廠商
作者: lizzyli (lizzy)   2019-08-21 17:57:00
會鬧成這樣,應該不是木曜接廣告,就一開始邰的認知是木曜接廣告,後面發現拍攝內容是他個人的代言,這才鬧翻的
作者: yachkotw (pip)   2019-08-21 18:04:00
如果真的100%錯在邰哥這邊,需要「先」去八卦板爆料?而且還用影射而不直接把名字亮出來?不要相信爆料方是完全無辜的,而且應該雙方有簽訂保密協定,有問題
作者: ueiueiuei (十元買早餐 - 八元買豆干)   2019-08-21 18:06:00
合約都簽了沒什麼好說的,現在就看合約內容
作者: yachkotw (pip)   2019-08-21 18:06:00
一切上法院處理,之前也有類似的糾紛,結果是法院判決定讞後才出來,現在就是那一邊應該有理虧的部分,但又嚥不下這口氣,又不想違反保密協定被反告到翻,搞這種小動作想搞個「我死你也一起死」既然爆料者這麼正義,那就把自己現在的公司名稱與職位都公開啊,這才符合對等雖然實際上可能難判有罪,技術上我是邰哥這邊律師就把
作者: a963 (21413131思嗎XDD謝率是12)   2019-08-21 18:11:00
我以前就在處理這種合約的 蠻好奇要怎麼擬 才能分不出代言還是廣告
作者: yachkotw (pip)   2019-08-21 18:11:00
爆料者也直接報警偵辦,把爆料者的真實身份揪出來提告
作者: lizzyli (lizzy)   2019-08-21 18:14:00
我也很好奇,等法律走完應該公佈一下,讓其他人小心別落入陷阱
作者: fup6456 (笨蛋)   2019-08-21 20:03:00
只看上一篇感覺是邰哥簽了合約 但要做的事情比想像中廣覺得價碼不合理就不鳥了 所以你說先照合約走就不符合上篇的想法了 個人理解是這樣
作者: vet0612   2019-08-21 21:07:00
我還以為這是邰哥的帳號...
作者: call5566me (軟男摳)   2019-08-21 21:20:00
假中壢吧
作者: HiJimmy (å—¨ 吉米)   2019-08-21 22:15:00
爆料不能太詳細 不然上法院對方都知道你的招式
作者: y800122155 (@__@)   2019-08-21 22:55:00
新聞明明是寫廣告商跟代理商簽約 應要黑邰不履約喔邰跟代理商間的代理合約有糾紛 不履行代理商跟廣告商之間的合約也是很正常的 但到底誰對誰錯就是上法院啊
作者: chen5512 (奶奶遇到大酥胸)   2019-08-22 04:31:00
講的好像三方都是菜鳥一樣,合約內容沒法務過目?
作者: QchchQ (情比金堅)   2019-08-22 09:07:00
講的好像都是學生專案 簽了就摸摸鼻子 自己沒琢磨好 直接放鳥有夠沒品
作者: scorpioman (阿桑看到都說帥)   2019-08-22 09:14:00
就雙方開直播當面講,不爽就拖鞋打頭就好了,打到雙方滿意
作者: GaryWu29a (Gary)   2019-08-22 11:06:00
樓上這提議不錯XDD
作者: aweara   2019-08-22 14:50:00
一日談判人員 一日辯論員
作者: bl00190   2019-08-22 15:56:00
簡單說不就他手下事情沒辦好 廣告代言沒分清楚 代言約用廣告價碼簽了 他後來知道直接不認帳 反正說難聽點對方心裡也有點鬼 就賭對方不敢告啊
作者: viviancool (老爹)   2019-08-22 16:51:00
明明就在護航,還中壢??哈
作者: kevin789   2019-08-22 19:04:00
蠻中立客觀啊
作者: MercuryET (G2boy~)   2019-08-23 00:11:00
聽邰哥晚上談這件事也是不怕來告的樣子 原po這推論滿有可能的欸...
作者: Ifault (Not my fault)   2019-08-23 06:47:00
對 放鳥是事實,但起因是廠商。不是因為邰哥大頭症之類的。
作者: BenShiuan (璇璇)   2019-08-23 08:52:00
出來影射、爆料就可以,要證據就又變成不能公開了。
作者: plok011 (labaomjame)   2019-08-23 13:28:00
其實這責任經紀人要扛啊,沒經紀人就自己扛啊沒釐清合約問題簽約,然後簽了約不履行合約真的沒辦法護航下去
作者: wcm (雲)   2019-08-23 15:02:00
違約就是事實啊,但是事情的對錯能用違不違約判斷嗎?
作者: yachkotw (pip)   2019-08-24 02:36:00
確定真的是「違約」嗎?新聞的用語是「合約糾紛」這個詞彙非常的....妙
作者: musiclife (阿練)   2019-08-24 19:01:00
如果合約說啥就是啥 那哪裡來這麼多的合約官司合約都麻常常許多爭議和陷阱 這個就交給司法去裁定
作者: eemail (eemail)   2019-08-24 22:56:00
廣告商不否認雙方合約糾紛 但標題先砍人XD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