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VVizZ (我很窮)》之銘言:
: 像我覺得王力宏(45)
: 就蠻不錯的
: 記得他以前高中玩校隊
: 也是投手出身
: 還是個左投
: 那羅主任也符合這年齡層了
: 是不是應該給他們
: 一個證明的機會
玩笑話歸玩笑
製作單位能辦成全明星運動
除了電視台出資
最重要的是拉到各大廠商業配贊助
找王力宏、羅志祥參賽
那也要能說服廠商願意給這些人機會,持續贊助
不然形象崩毀的藝人無法幫廠商賣出產品
或是廠商覺得藝人形象與產品不符
那也是白搭
但是中華職棒有頂新集團重組味全龍
試圖洗白食安風暴無限下墜的企業形象
既然有此一前車之鑑可供參考
所以最好的做法
應該是製作單位賣「贖罪券」給這些形象崩壞的藝人
有鑑於這些藝人都曾經去對岸撈錢發大財
因此由他們自掏腰包贊助節目製作
然後參與節目拍攝
是最恰當的做法吧?
製作單位節目預算有著落
藝人也可以嘗試挽回人氣與重塑新形象
「贖罪券」用企劃包裝一下又有話題娛樂性,適合炒作宣傳
根本三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