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本板水桶與劣文規範

作者: prince (修紗窗紗門換玻璃)   2011-07-10 03:02:30
1. 水桶:發文或推噓文有下列情形者,
依情節輕重處以水桶三天至永久水桶之處分:
洗文章(衝文章數)或洗推噓文、
與本板板旨與討論範圍無關之發文、
無心得或心得空泛之純廣告文(上站數或文章數過少之 id、
專 po 廣告文之 id 與 query 時已有劣文之 id 將會被從嚴判定)、
蓄意引戰、
欺瞞板友以牟利(不限於金錢上之利益)、
其他應處以水桶之違規行為
2. 劣文:採發文形式且上述違規情節嚴重者,
除原有之水桶處分外,將極可能另遭劣文退回。
3. 於遭受處分期間內再度觸犯以上板規者
(以本尊或分身 id 為之者,送帳號部清查後,全部相關 id 皆適用本罰則)──
a. 半年內於本板有劣文紀錄,又再度觸犯板規者:
將至少被處以 14 天水桶 and/or 劣文
b. 仍處於水桶期,以本尊或分身發言卻再度違規者:
全部相關 id 至少處以同樣天數之水桶,
情節嚴重者將加重其處分二分之一 and/or 劣文。
本規範自公告後施行,不溯及既往。修正時亦同。
BM prince
July 10,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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