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設糾儀長? 王:先給警察權

作者: DrDick (迪克博士)   2010-01-24 17: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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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124/4/1zc7x.html
國民黨祕書長金溥聰提出國會設「糾儀長」構想,立法院長王金平昨日
表示,賦予議長警察權法源才是根本,設置糾儀長是末,先有本才有末
,不應倒置。行政院長吳敦義也指出,立法院現有「紀律委員會」,召
集人就有類似功能,只是名稱不同,他認為前提是要尊重立委的職權。
金溥聰昨日則進一步說明,國會肢體衝突亂象,很多民眾都不滿,「糾
儀長」提議還在智庫研究階段,歡迎大家一起討論。
王金平表示,糾儀長只是執行任務,根本的癥結在於是否要立法賦予國
會議長警察權,一旦有了法源,要怎麼執行、由誰執行、該不該執行,
都可以討論。不過他也指出,國外的衝突多是少數議員,但台灣常常都
是幾十個人一起上場,「衝突場面小的可能有用,場面大的,大概也不
一定靈光。」
吳敦義認為,「國會糾儀長」就如同現行立法院「紀律委員會召集人」
,只是名稱不同,可以結合現有國會自律制度進行研議,不需要過度泛
政治化扯上所謂的專制問題。
國民黨立院黨團下會期書記長林鴻池指出,國外的糾儀長也必須聽命於
國會議長,所以問題還是在於院長的警察權法源。周守訓則表示,在沒
有共識的情形下,光是設立糾儀長的修法就有得吵。羅淑蕾甚至說:
「大家打成一團,到時候被打的就是糾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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