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豪雨標準彈性化 中央救災改由政委負責

作者: muching (somethin' sparkle)   2015-05-13 01:58:15
: 二、
: 時雨量的大雨標準,跟三小時雨量的豪雨標準。
: 我認為很值得商榷的是時雨量40mm的大雨標準。
: 對北高二市以外的地方來講,雨水下水道的設計標準很多只有3-5年的重現期,
: 也就是時雨量40-50mm之間。
: 結果新訂出來的標準,大雨特報就已經是你雨水下水道極限。
: 那對防災救災的幫助到底在哪裡?
同意,補充說明,
大雨特報的標準本來就和豪雨假無關,
所以其實不光是改成時雨量的40mm的大雨標準過高,
連24小時80mm這個標準都是多此一舉,
也沒有必要因為豪雨標準全部上修就一起改。
以台北氣象站為例,今年一直到昨天為止才"第一天"出現>50mm的降雨。
再看去年,年降雨日數172日,也就是將近50%,
但(不計跨日的)24小時降雨也僅只有"十天"日雨量大於50mm。
如果以80mm,一年也只有"四天"日雨量超過80mm,
把降雨警報最初階的警報搞得這麼難又是何苦?
所以24小時上修到80mm也是同樣很沒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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