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新聞] 公園違規行為要罰錢了

作者: youwin0125 (零貝今哪裡沒白啦)   2006-11-26 20:54:25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作者: gadacha (卡打車)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公園違規行為要罰錢了
時間: Sun Nov 26 20:23:09 2006
公園違規行為要罰錢了
發佈單位:公燈處 發佈日期:2006-11-06
  公園違規行為要罰錢了!「臺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對於公園常見的各項違規行為
,已明文訂定相關罰則,該條例於95年6月6日公布實施,勸導期6個月,即將於95年12月5
日屆滿,之後違規行為將可依法開罰。
  本自治條例直接賦予管理機關執行裁罰權,全市近百位公園駐警從秩序維護者轉變成
「公園警察」,對於全市公園內違規行為將主動取締,不再只有口頭勸導。例如未在指定
場所從事腳踏車、溜冰、直排輪、滑板車或高爾夫球練習等活動將會被罰新臺幣2,000元
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攜帶寵物或其他牲畜未加適當防護措施進入公園,將會被罰新臺
幣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攜帶具攻擊性寵物且未採取適當防護措施,將會被罰
新臺幣2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罰鍰,其他違規行為相關罰則詳如附表,藉由重罰以
杜絕違規行為,以保障市民使用公園、綠地之安全及權益,冀望全體市民共同遵守本自治
條例,達成共創安全、健康、活力優質公園環境。
剛看到新聞,溜冰、直排輪、滑板車或高爾夫球練習等活動會罰錢還有些道理
但公園禁騎腳踏車就有點.............
我們家都很喜歡到公園騎腳踏車阿,都習以為常了
現在要罰錢就....................囧rz
作者: theboy   2005-01-27 00:25:00
借轉
作者: peterlai (彼得)   2005-01-27 00:32:00
怒怒怒~~~台北市是怎樣~~可以集體抗議嗎!!
作者: SRin (光靈-風魂鐵衛團)   2005-01-27 08:26:00
要禁止的話就得要先規劃出所謂的指定場所,否則就是扼殺了台灣的這些運動發展...
作者: link529 (寂冰)   2005-01-27 15:15:00
溜冰=>溜冰場...然後又沒啥溜冰場...0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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