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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大致說明
今晚約20點30分, 於下班回家路途中,行經三民路與自治街口,我騎cuxi與一台黑色賓士擦撞,大概情形是我們都在三民路上直行,到自治街口時,對方突然打方向燈,然後馬上右轉,我煞車不及就撞上了。有找警察做過筆錄都沒有酒駕。
另外說明幾點
1、對方發生車禍後在警察來之前完全沒有下車查看(覺得非常可疑,我是第一次出車禍 可是看到路邊有人發生事故都是雙方都下車看車或人) 而她卻在警察來後問我車主在哪我說在車上沒下來 警察去敲窗她才出來 不然原本一直在裡面打電話。
2、對方堅持她打燈很久了,可是我發現她打車燈時,已經差不多在那個路口的停止線,她才打的 而且我看到的非車子後方的方向燈而是右前方的方向燈 此時我們是平行的(也就是說我們各有一套說詞) 所以我們的撞擊點是在側面 應該沒有什麼誰前誰後。
3、監視器剛好沒有拍到我們那個路口 所以無從查證。
4、感謝當下留下來的一位小姐,剛好您是做保險的,有稍微建議我該注意的事情,雖然您沒有目擊到 但真的真的很感謝。
5、對方沒有受傷,因為我穿的很緊身不方便看腳,回來才知道瘀青,另外車子部分應該雙方都有擦傷,我的機車左右都有擦痕,左邊因為與她車身相撞還有她的黑色漆沾著在上面。
我是個剛出社會的女生,車速向來四五十左右,今天自認沒有錯,可是對方找了律師明天開始會跟我聯絡,沒有發生過車禍的經驗,不曉得接下來還要注意什麼,明天會先去驗傷,因為是沒外傷,只是多處瘀青與左肩左臂酸痛,聽朋友建議會先驗比較保險。
最後懇請各位台中鄉民,如果剛好有目擊或行車紀錄器拍攝到當時狀況以及有什麼需要注意的事情,可站內信或留言給我必當回報。
找死的行為,我覺得車子"突然"右轉騎車就是要跟其他車輛保持距離 沒經驗就是發生這種事原po應該是沒有保持好距離加上車子要轉彎的時候還是以50公里的速度才會煞車不及說完全沒責任也說不太過去 只能說花錢買經驗了不過這種小車禍還要動用到律師就真的很 ... - -通常都是去公所談賠償事宜 而且大車賠小車的機率較大騎車就是要注意不要跟大車子混在一起 穩吃虧賠償部分應該是你可以得到理賠 因為轉彎車沒禮讓直行車,轉彎的時候沒有注意到機車騎士還在右後側跟警察要現場圖 去醫院驗傷治療要收據 車子去修拿收據文件備齊跟對方律師說公所見XD記得雙方要簽署和解書才算正式結束車子有第三責任險的話都可以賠 既然請得起律師...
作者: applex5 (義) 2014-09-03 09:50:00
有些是開車的白目,有次騎腳踏車大致也跟你一樣,我已經靠邊了,但車子突然從我左側超車然後右轉(那時靠近十字路口)還好有即時煞停,我車跟他車目測最近15c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