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akatsu (Shingo)
2014-10-30 22:28:22敝人在幾個月前,針對低碳自治條例
曾經利用市長信箱向台中市環保局(低碳自治條例提出送審單位)多次詢問車輛相關的問題
其中的過程就不再贅述了
以下是歸納出來的兩個重點
1.低碳自治條例 第二十八條
"本府得公告指定區域內或短程區間接駁交通工具之使用以低碳車輛為限。"
雖然目前台中市政府口說只公告大宅門地區,但未來的事誰說得準呢? 誰能掛保證?
公告全台中市也是被法令允許的。這樣的權力不可怕嗎?
2.低碳自治條例 第二條第十一項
低碳車輛:指電動汽車、電動機車、電動自行車、電動輔助自行車、油電混合車及液化或
壓縮天然氣車、油氣雙燃料車及使用清潔燃料等車輛。
基本上禁止了大部分的燃油汽車與機車通行,台中市政府也一直強調燃油汽機車都禁
但是!!
依據低碳自治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五十一條
燃油機車通行將罰五百元罰鍰,而燃油汽車通行 無法可罰!無法可罰!無法可罰!
且排碳量多少以下是低碳車輛? 低碳自治條例中完全沒有定義。
如果一般燃油汽機車的排碳量優於油電混合車、油氣雙燃料車,那它們是不是低碳車輛?
看完這個低碳自治條例,會發現其中很多規則非常籠統,完全沒有使用數值去定義
每個人的定義都不一樣,將來如何去實行以及管理?
我想問,這低碳自治條例真的是為了低碳嗎?
各位有興趣的話,可以自行去台中市政府下載低碳自治條例來看
作者:
FinnF (Finn FUCKSON)
2014-10-30 22:34:00有人會說現在才103年討論這個有意義嗎
作者:
Adven (電風扇)
2014-10-30 22:35:00據老胡說 能主辦東亞青運也是因為台中低碳的關係
作者: HGT7473 (Home Boy) 2014-10-30 22:47:00
這法令用意應該是在向世界宣告台中110年以前要往低碳發展,範圍與細則由當時市府依狀況修訂,卻沒想到被害妄想症的市民太多造成返效果!
作者:
FinnF (Finn FUCKSON)
2014-10-30 22:49:00規則模糊反而怪市民有被害妄想...無法理解
第三十二條 除藍線外BRT應該使用電動公車第二十九條怎麼看都不像是有規定到燃油汽車耶...
作者: HGT7473 (Home Boy) 2014-10-30 22:55:00
110年才施行的法,還有7年修訂,7年台中不知改變多少了!法令可不是量產,這麼急著定義,到時可能不合時宜
作者:
FinnF (Finn FUCKSON)
2014-10-30 23:00:00所以現在就是就現行法規討論啊,被害妄想在哪?
作者: HGT7473 (Home Boy) 2014-10-30 23:05:00
反對派害怕被全市禁摩,妄想未來市長訂出不利市民的法,影響機車族權利,妄想未來被害這就是被害妄想症!
作者: saongozo (saongGGbig) 2014-10-30 23:06:00
好家在107就畢業了
作者:
IMNPUS (= =+)
2014-10-30 23:20:00禁全台中市?? 笑了!!全世界也沒有個國家這樣搞, 有被害妄想?!!
樓上別笑,只要禁到你家門前就有感了雖說時間還早,但這麼模糊的法令真的很難想像有配套以大宅門為例,簡單劃一個圈說裡面不准騎車那裡面的住宅怎麼辦? 買不買停車位?還是說政府很天真的以為住這裡的人自動化身成減碳人買任何交通工具都是電動的
這事關心到我們人民 為什麼還要再等七年才能討論我實在無法理解我們追求自己權益卻還要擔心等到自己忍無可忍才要出來叫喊的心態
作者:
hgame 2014-10-30 23:34:00想太多啦 會搞這東西只是低碳辦公室要證明自己有在做事
到時候搶先卡位的建商投資客喊一喊房價要崩了然後大宅門特區自動縮成大宅門示範道路只有一小段給BRT走的路需要禁止燃油車
作者:
alamabarry (.............)
2014-10-31 00:11:00這麼厲害把中港路改禁行機車阿
作者:
benxyz (New Divide)
2014-10-31 00:37:00紅明顯 說人家被害妄想症的 怎不想想權利被拿走後要回來多困難?不能罷免法 鳥籠公投 當時就是大家不注意 不妄想才會走到今天這個困境 加油好嗎?
自己被寵壞了一定要有車才會出門還想拖其他人下水?奇怪了 買電動車是要了你的命嗎?
作者: mikemax (Master) 2014-10-31 09:49:00
電動車的問題在於,它並沒有比較環保,製造電池所造成的汙染,跟火力發電廠的碳排放,對環境有比較好嗎? 要低碳就先拆火力發電廠吧!
作者:
yfhao (刀開不完)
2014-10-31 09:56:00現在大宅門有住人嗎?不想禁就不要買那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