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未在板上發文交易
沒想到還有諸多限制 還好有好心人提醒
目前似乎買東西(金錢交易)只能用徵求??
以前 [交易] 就包含買賣(金錢交易) [買][賣]副標
[徵求] 適用 易物 借用 無償物(非金錢上)
這也比較符合PTT大部分版的規定
有需要特地將[買]規範在徵求中嗎??
且通關密碼是否應在PO文格式中提醒(例:請填通關密碼 密碼於板規交易規範中)
作者:
NKB285 (說書人)
2014-11-18 17:59:00這邊是這樣 把買歸類在 不需要交易資格 所以丟到徵求去至於提醒的部分有一條(必填)4.是否已發文前詳細看過交易相關板規是否更新?(是/純粹很多人視而不見而已
作者:
NKB285 (說書人)
2014-11-18 18:01:00如果大家覺得 買 要歸類到交易 並且有交易資格 也可以
作者:
NKB285 (說書人)
2014-11-18 18:05:00不過分阿 所以說 看大家 如果想讓 買東西 增加限制 請附議
且原規定[交易]採用主副標題制 分出去了 還需副標??
作者:
NKB285 (說書人)
2014-11-18 18:09:00不懂 請說中文
作者:
nba9999 (海上鋼ç´å¸«)
2014-11-18 18:26:00目前 徵求文 板友應該使用的很習慣 樓主有什麼特別建議
作者:
lzetn ( 舜)
2014-11-18 18:26:00長久的使用習慣...要講多久之前= = 以前交易一定要有自介咧至於徵求/交易 已經好陣子都是限定"賣"才有限制 買則沒有
只是看到許多原本符合資格的 突然不符合既然大家(?)都習慣 那就這樣吧原本認為佔版面的PO文 都需限制資格 避免文章氾濫沒資格身分的都歸類在置底買賣
作者:
lzetn ( 舜)
2014-11-18 18:52:00哈~其實 如果可以的話 我也是傾向如此 討厭滿滿交易文
如果版主認為 買方不限制吃蛤 跑去PO徵求 這樣文章比較好管理 當然OK資格(我口吃XDDD)
作者:
FinnF (Finn FUCKSON)
2014-11-18 18:57:00金錢往來都要資格+1
作者:
jasonkau (音浪王子 傑森ˋ皿ˊ)
2014-11-18 21:47:00交易文必填第4項已經說PO前要再看一次板規了個人覺得沒必要再提醒要通關密語通關密語只有看板規的才會知道 這是最簡單的判別
作者:
NKB285 (說書人)
2014-11-18 22:16:00所以其他板怎麼做 我們就該聽話配合照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