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8日 23:20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1128/432071.htm?from=fb_et_news
中選會:投票所外臉書打卡 若涉助選拉票恐觸法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1129投票日倒數,一般人都知道投票日不可以有競、助選,但由於近年網路是
新型態傳播管道。中選會法政處長賴錦珖就說,原本在網路上狀態(動態、大
頭貼)只要沒變動,就不構成拉票觸法。
中選會代理主委劉義周28日說明投票日應注意事項,包括所有候選人在28日10
點前結束集會造勢活動,29日更不能有任何競、助選行為,包括臉書、LINE;
但原本已存在的狀態,沒更新就不構成助選觸法。另外,如果明顯看得出用LINE
,有系統、組織性拉票,就構成違法,親子間用LINE拉票,則不算觸法。
至於大家最愛的臉書打卡,劉義周說,投票所外面可以打卡。但賴錦珖指出,
如果臉書打卡是呼籲投特定選舉人的話,可能會觸法,但因態樣太多,一切以
一般人認知不構成競、助選活動為主。
劉義周提醒,選民的4大項注意事項則包括,一,攜帶個人國民身分證、印章、
投票通知單到指定投票所投票。二,千萬別攜帶手機或攝影器材進投票所,否
則處以3萬以上30萬以下罰鍰,特別是千萬別帶手機進投票所,因為罰3萬以上
比月薪還多。三,別用印章圈選,需用選委會提供的圈選工具。四,不可以撕
毀選票,否則處以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