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被一中街雞蛋糕老闆丟錢

作者: goodman (沒事還是別亂推文)   2015-01-30 02:19:38
追加老板的新補充喔:
剛有人給我看討論,請幫忙說一下。
第一:她要用騙的凹蛋糕我也沒罵人也沒說啥,還跟她說我都不收費。
第二:遇到這種我做生意不歡迎不知道可不可以?我不懂說謊不老實或不好我受不了
的客人,我不歡迎是不是不行?我是賣吃的,就是把東西憑良心做的好吃給人
品嚐,一定要就忍讓同一人亂無限?
第三:我生氣的是她丟15塊到我桌上大手一揮加上個鳥表情的事!
還有我不是丟人,是丟地上,我不接受15元的侮辱,把侮辱丟她身旁地上讓她
知道我不受她這2個銅板的羞辱不知道可不可以?還是只要賣東西就得受?
如果是這樣,那我在這明白說:老子絕不接受!!
我賣美食不是賣尊嚴!要吃優質蛋糕歡迎!要要求本人說要像什麼服務生那樣,
顧客一定至上的低聲下氣讓人羞辱做不到!!!
~~~~~~~~~~~~~~~~~~~~~~下面是我的原文 上面是最新的補充~~~~~~~~~~~~~~~~~~~~~~~~
老板沒PTT帳號 我幫他PO一個
避免打廣告所以就不附網址了 請自行上FB找 355雞 就看得到了
事情發生約在昨晚8點半~9點左右,攤子來一對男女
(女子fb留言其名為GracX LiX,據其所言男子為她先生。
名為GracX LiX女子以下簡稱G女)
G女:寫評論可以送蛋糕?
我:對
G女:現在寫可以換嗎?
我:不可以,現在的要等下次。要吃過才知道好壞也才有評論啊!不然不就亂說的。
G女(指著活動公告):啊不是寫說評論於下次……
我:………………
(前面還有幾組客人等著,又剛好都點鹹+起司或+起司的
雙口味,較費工,我加緊趕工等她拿寫的評論給我看。)
G女:我之前有買過有寫勒?
我:那當然可以
(這時以為她開始是口誤,之前買了有寫,要現在拿給我看說成現在寫給我看)
我:妳說妳的名字,評論寫什麼,這樣我就知道了,之前的我都有看。
(看她搞了好一會也不知道怎樣便這樣說)
G女:按不出來……
我:……
G女:好了(拿手機給我看)
我:……………………………………………
(名字沒印象,內容沒看過,看發文時間……寫“剛剛”)
我:不用付錢了,這2份都算我請妳。
(心理在想,不過就份雞蛋糕,處心積慮的要貪,乾脆都給妳吃)
她的先生從頭到尾沒說話站在G女旁,在G女拿要拿手機給我看時趕緊
把頭轉開往旁移幾步,看來她先生至少還會不好意思…
蛋糕好了要拿給她
我:請妳們以後別再來了
G女沒說話,往我桌上丟了2個銅板,手揮揮轉頭走……
我抓起那2個銅板就往她們方向的地上丟去
啥意思?!是別說我吃東西不付錢還是這銅板賞我的?
以上是本台記者採訪店家的報導 將鏡頭交還給棚內
切記:勿忘督割
老板請我多補充:
請您在上面幫我說,我為了聲譽要對她提出告訴,看看會找司法機關討公道的
是不是會說謊的。不是說我故意用錢丟她,是差勁的店家?!叫她告我公然侮
辱啊!看她有沒有理由這樣在法庭上說……
老板怕板友不了解他的優惠方式而誤解 請我再補充:
我的優惠是:
A:打卡按讚當場折扣5元
B:在粉絲團寫下評論,無論好壞。
於下次消費時出示可換取單價40元以內的雞蛋糕一份
※ 引述《orzmm ( )》之銘言:
: 以下抱怨文,慎入。
: 說實在的,真的非常不爽!
: 剛剛跟先生去買雞蛋糕,
: 因櫃檯上寫打卡折5塊、寫心得折40元,
: 我上週去買時已經按過讚折5元,
: 但是雞蛋糕是帶回家吃所以沒有當場寫心得,
: 剛剛到現場跟老闆說現在寫可以嗎?
: 他似乎誤會我是第一次購買,「故意」現場寫心得要折價
: 但我解釋我已經買過了,現在是第二次購買,
: 符合你板子上寫的「寫心得折40」,
: 徵求老闆同意之後我開臉書寫心得,
: 寫好心得給老闆看之後,老闆說「不用給錢」,我道了「謝謝」
: 等候過程我先生看老闆非常不爽的樣子,一臉不耐煩,
: 就轉頭跟我說給他差價15元,不然白被請很奇怪,
: 於是我在拿雞蛋糕的同時將15元放在櫃檯,
: 老闆馬上說不用,我跟他擺手表示沒關係,
: 轉身走向先生的時候、感到背後被丟東西,
: 回頭一看是剛剛的15元硬幣在地上滾...
: 我第一次看到有人會拿零錢丟客人,
: 真的、滿傻眼的!
: 而且在拿雞蛋糕的同時,我沒聽錯的話
: 我聽到老闆說:拿去拿去、以後不要再來了!
: 真的滿生氣的,拿錢丟客人不禮貌不說,
: 我依照老闆廣告上的指示寫心得給你看折40元,
: 如果你不想給折扣可以直接拒絕沒有關係,
: 但是對客人做這麼沒有禮貌的事情,我無法接受,
: 還嗆客人你不要再來了,真的讓人很不舒服!
: 以上都是事實陳述,沒有灌水編排。
: 另外補上第一次購買的口味是:奶油、花生、巧克力,
: 總共75元,因按讚需要些時間,
: 老闆一臉等著收錢所以我先給錢,
: 老闆是在我已付款之後退5元給我,
: 如果老闆還記得這事情的話,可以知道我今天並非第一次購買。
: 如果讓您誤會真抱歉,但您的待客之道還有待加強。
作者: lucifer110 (huh?)   2015-01-30 02:24:00
嗯,繼續看
作者: Ichbinyy (我是YY)   2015-01-30 02:25:00
看起來是雙方溝通上有誤會...o_o
作者: a6571361 (劉小佑)   2015-01-30 02:25:00
老實說要吃免費的恥力真的要夠 我無法有出來澄清就感覺各說各話 上法院說吧
作者: sbarnet (走低調路線)   2015-01-30 02:27:00
很明顯是雙方溝通上有誤會了~~~不過老闆的脾氣可以在客氣一點...
作者: RunDLL32 (古/靈/ç²¾/怪)   2015-01-30 02:28:00
臉腫腫的,我們繼續看下去…
作者: pigss00 (長毛豬)   2015-01-30 02:31:00
話說...能記得只來過一次的客人,不是普通人能辦的到吧
作者: lzetn ( 舜)   2015-01-30 02:31:00
他指的是評論吧
作者: afd98756 (Ivan)   2015-01-30 02:32:00
該說誰的錯呢?
作者: lzetn ( 舜)   2015-01-30 02:32:00
fb的評價留言 老闆應該是有在注意
作者: RunDLL32 (古/靈/ç²¾/怪)   2015-01-30 02:33:00
三聯單?
作者: dqdq (dqdq)   2015-01-30 02:35:00
只能說老公你辛苦了,未來還要吃很久的三寶飯
作者: pigss00 (長毛豬)   2015-01-30 02:36:00
我是指原PO認為老闆會記得他來買過這件事
作者: slashliu (斜線流)   2015-01-30 02:37:00
唉呦 買雞排來吃了
作者: a6571361 (劉小佑)   2015-01-30 02:37:00
幾十元的東西在凹什麼?!先生也真夠小氣 拿什麼15元 要就給多一點當小費 不然就別給15元 施捨膩!? 不過雞蛋糕老闆出來做生意的應該別跟客人吵這小事
作者: goodman (沒事還是別亂推文)   2015-01-30 02:39:00
老板丟錢的舉動的確很不智 這也是他目前佔下風的最大原因
作者: gary63122 (PV=nRT)   2015-01-30 02:40:00
沒誤會阿 就是有人想凹免費雞蛋糕 哭哭
作者: goodman (沒事還是別亂推文)   2015-01-30 02:41:00
我沒注意到他還敢轉去八掛板 感謝鄉民告知 我也轉過去
作者: a6571361 (劉小佑)   2015-01-30 02:43:00
結論 1.女的貪心想凹雞蛋糕被老闆洗臉 2.然後老闆再怎樣不該丟錢 3.先生不會覺得丟臉嗎 自己老婆凹雞蛋糕都不會制止喔
作者: herbi (老梁)   2015-01-30 02:47:00
作者: tvbic   2015-01-30 02:49:00
不過就是個雞蛋糕 幾十塊也要省 丟人現眼的東西
作者: a6571361 (劉小佑)   2015-01-30 02:51:00
支持老闆提告 原po很想把事情鬧大 還轉八卦版勒 顆顆
作者: dqdq (dqdq)   2015-01-30 02:52:00
雞蛋糕與三寶飯 今晚你選哪一道
作者: carters (很高興,一直到最後我都在)   2015-01-30 02:54:00
老闆告吧~原文強調"上禮拜買過,但是忘記寫心得",這就是沒寫。想帶風向
作者: a6571361 (劉小佑)   2015-01-30 02:55:00
如果我是老闆我就調監視器還原真相提告 雞蛋糕也不賣了大家法院見
作者: slashliu (斜線流)   2015-01-30 02:58:00
擺個攤 會裝監視器的不多吧...更不用說有錄音功能的
作者: lzetn ( 舜)   2015-01-30 03:01:00
三寶飯...餓了 這時間只能吃泡麵Q_Q
作者: a6571361 (劉小佑)   2015-01-30 03:01:00
只要老闆可以提出證明說"女生補寫心得"就可以告了
作者: Linnsen   2015-01-30 03:05:00
台中不意外 一堆店家跟流氓一樣 丟啥錢啊 笑死不然就動不動要法院告人 按喇叭也不行 超容易爭執的地方
作者: fireneo (Josh)   2015-01-30 03:07:00
就一份雞蛋糕 我請 好不好... 先後順序搞不處清
作者: Linnsen   2015-01-30 03:08:00
台北也很多鍋店每人打卡打折 也很多人貪 1個人打1桌的老闆也大多笑笑 不然你要扔鍋嗎 好歹他評論也真的有寫
作者: hahaluck (小呆狼)   2015-01-30 03:10:00
原po應該是覺得上次買過這次現寫心得也算,至於應該要補25而非15,依活動內容來說。
作者: hyscout (ほうげんじゅ)   2015-01-30 03:14:00
當場寫本來就不對吧 就算當場寫也是請下次不是這次
作者: hahaluck (小呆狼)   2015-01-30 03:18:00
看怎麼認定吧 寫的是上次心得要說這次是下次消費,也可
作者: coldsky710 (揪咪 =3=)   2015-01-30 03:19:00
照遊戲規則走 老闆會沒事丟客人錢?
作者: hahaluck (小呆狼)   2015-01-30 03:19:00
不過活動解釋通常在主辦單位,通常可以不可以,主辦單位說了算。老闆如果不認可應該要直說。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5-01-30 03:21:00
有啊 老闆不都說了現場寫的不算?
作者: poohberry (poohberry)   2015-01-30 03:22:00
腦羞喔
作者: hahaluck (小呆狼)   2015-01-30 03:23:00
至於丟錢舉動,就跟吵架動手一樣,對的人做還是會有問題
作者: SamWhite (負心每是讀書人)   2015-01-30 03:23:00
女的很凹ㄟ
作者: a6571361 (劉小佑)   2015-01-30 03:27:00
原po老公好小氣 。給15元 好棒棒
作者: bearmajik (熊大)   2015-01-30 03:29:00
40元的東西也要凹 有沒有這麼__
作者: fireneo (Josh)   2015-01-30 03:29:00
干 看到雞蛋糕肚子都餓了 怒煮消夜去
作者: hahaluck (小呆狼)   2015-01-30 03:29:00
依活動應該是補25不是15原po搞錯 老闆爆氣點之一?
作者: wklxbiwee (酸雷盟汽水)   2015-01-30 03:33:00
原PO硬凹老板已經很不爽了 又好像施捨了兩個銅板當然爆氣
作者: hahaluck (小呆狼)   2015-01-30 03:34:00
不過蠻好笑的是雙方這點小事溝通不良搞哪麼大。
作者: SamWhite (負心每是讀書人)   2015-01-30 03:35:00
假如我是老闆 都給你凹了 算你免費 還故意給銅板 是在羞辱我哦幹
作者: hahaluck (小呆狼)   2015-01-30 03:37:00
不過台灣辦活動正常都會遇到有的沒的像上次原燒,沒弄好反而反效果。慘15那段應該是原po以為折40其實是折一份而已。
作者: Wonderwalk (Noel Gallagher)   2015-01-30 03:40:00
反效果? 有嗎 害我下次去想吃了
作者: catmen (羊拉琴)   2015-01-30 03:41:00
出來做生意搞行銷,本來就要有被凹的準備,那有叫客人別來還丟錢的
作者: hahaluck (小呆狼)   2015-01-30 03:42:00
也是 出名的雞蛋糕 搞不好閒的記者還來抄新聞 XD
作者: wklxbiwee (酸雷盟汽水)   2015-01-30 03:43:00
最近剛好也沒什麼大新聞 看來可以炒個兩天
作者: Richelieu ( )   2015-01-30 03:44:00
女客人是怎麼放銅板的 自己交代清楚 絕對是關鍵
作者: SamWhite (負心每是讀書人)   2015-01-30 03:44:00
在台灣顧客就是神啊,不能不做某些人生意喔
作者: wklxbiwee (酸雷盟汽水)   2015-01-30 03:44:00
不過老闆一直認定他是第一次來吃的客人
作者: Richelieu ( )   2015-01-30 03:45:00
[新聞] 高手隱於市,雞蛋糕老闆怒擲銅板,震碎柏油路
作者: hahaluck (小呆狼)   2015-01-30 03:46:00
不過結論可以先說,這一定雙輸的,兩邊都有點可批評,
作者: catmen (羊拉琴)   2015-01-30 03:46:00
你還要告毀謗,別忘了你罵人家爛爆的客人
作者: wklxbiwee (酸雷盟汽水)   2015-01-30 03:47:00
不會雙輸阿 店家還要做生意 客人頂多被洗個兩天私訊
作者: hahaluck (小呆狼)   2015-01-30 03:47:00
看怎麼去看跟說跟解釋。
作者: deGaulle (R91)   2015-01-30 03:48:00
好奇,有部落客寫寫評論,凹一台賓士過的嗎 真好賺
作者: wklxbiwee (酸雷盟汽水)   2015-01-30 03:48:00
原PO還轉八卦 根本就想把事情鬧大
作者: notwithyou (哈哈哈你看看你)   2015-01-30 03:48:00
要是沒告成,不就變法院認證爛爆的客人XDDDDD
作者: hahaluck (小呆狼)   2015-01-30 03:49:00
兩邊都會被批評。看熱鬧的鄉民在一旁看戲而已。
作者: deGaulle (R91)   2015-01-30 03:49:00
周末決定拜訪雞蛋糕 怒買100元回家配麥茶~~~XD
作者: zukidelko (嬰兒肥)   2015-01-30 03:49:00
好久沒去一中了 下次去買這家吃吃看
作者: bearmajik (熊大)   2015-01-30 03:49:00
原來澳客不能罵哦 好嬌貴(筆記)
作者: qormp2 (全家都愛coffee)   2015-01-30 03:56:00
感覺是誤會
作者: hahaluck (小呆狼)   2015-01-30 04:01:00
原因溝通不良 結論雙輸 我前面都寫了。
作者: a5b77cec (laura)   2015-01-30 04:08:00
推goodman站出來說公道話
作者: disappearair (倖存者偏差)   2015-01-30 04:09:00
感覺是誤會耶,評論當下寫為什麼不行?
作者: wklxbiwee (酸雷盟汽水)   2015-01-30 04:11:00
因為從老闆的角度來看 會認為是第一次來的想凹免錢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5-01-30 04:11:00
規則說「寫過」評論「下次來」可抵你也可以問問某些餐廳給的折價券為什麼要「下次」才能用感覺沒有溝通不良,單純想凹而已通常要臉一點會寫完去附近逛逛再回來,好歹是下次了
作者: disappearair (倖存者偏差)   2015-01-30 04:13:00
我的意思是,像屈臣式的下次折價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5-01-30 04:14:00
現場寫給你看立刻凹,這真的是恥力驚人才有辦法做到
作者: disappearair (倖存者偏差)   2015-01-30 04:14:00
過10分鍾在來也是下次了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5-01-30 04:15:00
問題這比較像是懶在櫃檯前說我之前有買,不能馬上用優惠嗎 XD
作者: SamWhite (負心每是讀書人)   2015-01-30 04:19:00
b大,這我還是不敢。天生臉薄~
作者: psl7634 (鍵盤補給官)   2015-01-30 04:20:00
單純覺得老板設計的也不好應該要請客人拍照打卡分享到自己臉書 且24H內一次
作者: shaoyin (Why so serious)   2015-01-30 04:28:00
推一個我家也是做生意的 , 有些人真的被服務至上慣壞了
作者: hahaluck (小呆狼)   2015-01-30 04:38:00
關鍵點其實原po覺得他寫的是上次的評論所以符合條件,但老闆覺得這樣不行 新客人?現場寫?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15-01-30 04:40:00
好歹不要當場寫給他看...老闆當然覺得是來凹的...
作者: goodman (沒事還是別亂推文)   2015-01-30 04:40:00
推 a5b77cec: 推goodman站出來說公道話 謝謝不過不用太推我 我只是覺得以那ID以前的事蹟來看 老板一定是被激到
作者: hahaluck (小呆狼)   2015-01-30 04:41:00
老闆也蠻好笑的 不行還送雞蛋糕 不爽才在丟錢發洩。
作者: goodman (沒事還是別亂推文)   2015-01-30 04:42:00
才會這樣 但看熱鬧的鄉民若不知道緣由 就會一窩蜂的飛上去大飽口福 這樣那個老板會很衰洨 出來賺辛苦錢還要被弄
作者: melissa00927 (melissa)   2015-01-30 04:43:00
過求八卦~
作者: goodman (沒事還是別亂推文)   2015-01-30 04:43:00
真的是很慘的下場
作者: hahaluck (小呆狼)   2015-01-30 04:43:00
雙方都有問題,原po根本沒弄清楚活動內容。
作者: shaoyin (Why so serious)   2015-01-30 04:44:00
再推老板霸氣
作者: melissa00927 (melissa)   2015-01-30 04:44:00
*跪
作者: STANLEY7826 (Ebullition Crew 小雷)   2015-01-30 04:45:00
依我也是開攤做生意的 我看法是老闆折價優惠讓人誤解 那又不解釋給顧客聽 顧客以為是折價 故補價差15元 老闆EQ又不太好 覺得是客人要凹 就對客人無禮 丟硬幣不好啊 下次丟哪我去撿
作者: goodman (沒事還是別亂推文)   2015-01-30 04:47:00
嗯? 是讓人類誤會還是?
作者: hahaluck (小呆狼)   2015-01-30 04:48:00
通常搞大這種事只是讓鄉民看熱鬧 嘴砲幾句 雙方利用這裏要辦是非對錯 難呀
作者: a0740103 (魯路羞)   2015-01-30 04:55:00
奧客無誤
作者: joke610291 (Geako)   2015-01-30 04:59:00
絕對是想凹 絕對是奧客
作者: luckyfu9 (快快現身)   2015-01-30 05:00:00
老板加油。覺得活動有漏洞而已?活動B好似可解釋為:在消費前至粉絲頁留下評論,則可免費1份40元以下雞蛋糕壹份(例:今天有朋友在吃雞蛋糕,看起來好好吃,朋友告訴我是哪一家,我下課後也要去買來吃);這樣情況下,即使是第一次上門消費,依活動規則也應適用。但我相信老板遇到某些人仕,也早有某種心理準備。另,誠如許多人所提到的,應該付25、或30元其中一份的錢(折抵高價位或低價位?)而不是共折抵掉40元。最後,老板丟錢行為,則視老板心裡認同是丟自己的錢(收下15元後,丟出自己的錢應無犯法);若是拒收,丟的則是客人的錢,應該無犯法,但落個觀感不佳的口實?但當下寫評論就難怪老板會有那種反應
作者: diefox (有過牽掛 了無牽掛)   2015-01-30 05:03:00
老闆辛苦了
作者: EGMMA (MMA)   2015-01-30 05:11:00
讓人想起「如果我欠你5元,請你告訴我。」的故事看來最近要去ㄧ中ㄧ趟,用新台幣懲罰ㄧ下老闆。噓凹客
作者: aliceyjl (在恩典上剛強起來)   2015-01-30 05:15:00
[揪團]一中丟錢老闆爆紅雞蛋糕(誤)
作者: loveqn (qn我愛妳)   2015-01-30 05:17:00
我一定要用新台幣來懲罰老闆
作者: fireneo (Josh)   2015-01-30 05:25:00
義X:我還沒起床也中槍?
作者: blmp1234 (霸氣龜頭哥)   2015-01-30 05:27:00
居然還有人在護航XD
作者: imaclone (毫無反應就是個@@)   2015-01-30 06:09:00
推老闆
作者: nightwind209 (夜風)   2015-01-30 06:42:00
"換取單價40元以內的雞蛋糕一份" 哪邊是折價...誰能教我這串字可以解釋成"折價"?
作者: NexTime (下次吧)   2015-01-30 06:45:00
樓上 原PO已經說他看錯了 並且在台中版公開向老闆道歉了雖然老闆不一定看得到這個道歉
作者: KUNI0202 (藐視王法)   2015-01-30 06:46:00
這看不出來是道歉啊
作者: NexTime (下次吧)   2015-01-30 06:46:00
但可以肯定的是 他的這個付錢的行為 是沒有付足夠的錢的
作者: GKKR (台北村一輝)   2015-01-30 06:46:00
推你
作者: nightwind209 (夜風)   2015-01-30 06:46:00
喔 我是指上面幾樓有個"噓"文的 他說是老闆沒寫清楚
作者: nightwind209 (夜風)   2015-01-30 06:47:00
所以讓顧客以為是折價 所以我好奇是怎樣看成"折價"
作者: NexTime (下次吧)   2015-01-30 06:48:00
不然沒付足夠的錢 應該可以算是吃霸王餐吧如果原PO有要付這筆錢的意思 應該去補足差額並道歉如果原PO沒有要付這筆錢的意思那老闆收到錢 覺得被羞辱而有後續的行為 不是情有可原嗎?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