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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uan (Hello)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爆卦] 台中割藍委志工遭警察"全天候保護"懶人包
時間: Fri Jan 30 23:55:25 2015
(((懶人包產生的原因請看板上前一篇 文章代碼(AID): #1KowOU56 (Gossiping) )))
各位鄉民晚安:
爆卦之前,先附上警察自己也搞不清楚的法條給各位鄉民:
選罷法第86條針對罷免案之宣傳規定為「罷免案之進行,除徵求連署之必要活動外,不得
有罷免或阻止罷免之宣傳活動」
然後人民保母我們偉大的台中市四分局某位所長位好心的嚇嚇我們志工:
(某所長:我是好心喔,是擔心妳們違法,罰金很貴喔~~)
選罷法第110條違反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八十六條
第二項、第三項規定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疑?
警察大人真的有搞清楚這幾條法律嗎?
目前現行狀況,台灣將罷免案分為幾個階段:提案(俗稱的一階)、連署(俗稱的二階)
和投票。
回頭看看法條是怎麼說的
選罷法第86條針對罷免案之宣傳規定為「罷免案之進行,除徵求連署之必要活動外,不得
有罷免或阻止罷免之宣傳活動」
除徵求連署之必要活動外
除徵求連署之必要活動外
除徵求連署之必要活動外
很重要,所以說三次。
也就是說只有二階,也就是連署階段式可以宣傳的,一階和投票都不得宣傳,
但因為台北割祭止兀進行到投票了,割闌尾也在挑戰依法不得宣傳(投票)這件事,
所以無論是民眾、警察甚至是記者,很多人都不清楚台灣選罷法有這麼奇怪的規定,
獨獨只有二階是可以宣傳的。
這些偉大的人民保母,在台中全面罷免志工們在街頭服務處徵求連署時,連續六日輪班值
勤(對!輪班),有便衣的有當值的,我們先不要說還有疑似藍委的樁腳在監看,
警察來輪班做什麼?
警察大人告訴我們志工兩件事,
一個是違反選罷法的嫌疑,另一個是有人檢舉噪音。所以因為這兩件事,
台中全面罷免的幾個街頭連署勞動了好多警察還輪班換班值勤,我想大家都很清楚,
這是為人民服務,還是在為某位特定人士服務!
誰沒有檢舉過噪音?我們都還沒到違反法規規定的晚上十點,
警察可以因為這樣連續來輪班監視一整天,還有亂用選罷法嚇唬年輕志工的手法,
執法人員不知是有意還是無意,錯誤引用法條!
這就是為什麼台中的公民也要組隊割藍委,就是因為國民黨不但製造黨意立委,
也製造黨意公務員,公務員是為市民服務,不是藍委的僕人!
最後要爆掛的是 台中割藍委已經進入二階啦 真的!
是的,寶傑
我們要告訴大家,台中割藍委蔡錦隆已經進行到二階連署了,台中限定!限定台中
西屯區、南屯區選民,自己的闌尾自己割;限定30天,只有短短的1/18~2/16這區區30天
,就要完成了! 台中有沒有辦法創造民主情人節,就靠你們自己了!!!
時間不多,志工也很缺乏,任何人都歡迎加入志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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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無法參加志工但想要幫忙台中割藍委
我們也很缺乏資金
(募款目標是設定最低門檻20萬,但我們的實際支出遠遠超過30萬啊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