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哭了,在我哭之前發生了一件事情,
我在八大裡面工作,剛剛下班,
看到一個外國人坐在夜店的街頭外面,
一臉無助,
經過了解,他從國外飛來台灣放歌(機票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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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談的價碼是美金1000,
結果店家只給他12000新台幣,
所以他不肯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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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起來是他媽的不甘我的事,我根本不想理,
到了現場,我看到外國人的無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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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了許久,許多人過來趕他走,他並沒有領到薪水,他一臉恐慌跟無助,
他可以摸摸鼻子走了,但他沒有,或許是不甘心,或許是沒錢,
只知道明天他還要飛到香港去放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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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的文字描述或許他媽的沒有什麼
後來我有事就先走了,
回家的路途上,我默默地思考這件事,
當初進來八大,是想保護一些朋友,也是為了幫朋友處理一些事情,
也謝謝大家的幫助才有現在的我,
講實話,
我根本不想惹一堆有的沒有的麻煩
我可以當作沒看到,回家閉起雙眼,繼續睡我他媽的大頭覺,
但我根本睡不著,我看到的是他媽的外國人無助的臉,
我的眼淚就滑了下來,我就想到如果是我們朋友呢?如果是我自己領不到錢呢?
我也想到我自己會不會惹麻煩,
但想到他的委屈,我就覺得憤怒,
今天容忍你們,就代表我會容忍不合理的事情對待我的團隊,所以我起床打了這篇文章
所以夜店,酒吧就比別人乾淨?不用付錢?不用付人薪水?
如果酒店不付錢,給公關薪水,公關就是活該?想到這裡,他媽的就覺得不對,
好的DJ就該白白幫你放歌放到死?繼續騙國外的DJ?然後把台灣的名聲用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