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nie今天很沉重的發表這篇PO文
文長請大家耐心看完
事發時間:104/06/11 晚上9:30
事發地點:台中狗來美寵物店門口
畫面中的男女於本店打烊後,載著一個小狗籠來,將狗棄置在我們的招牌旁邊,就揚長而
去了。
狗籠裡有兩條舊褲子,有碗跟水,但是狗狗是一隻大概3個月大的短毛吉娃娃幼犬,皮膚
病很嚴重,甚至有人畜共通的傳染疾病“疥癬”,然後狗狗的左後腳是腫脹到已經完全沒
有腳趾頭、沒有腳指甲的情況,還伴隨著一些些潰爛。
狗籠上還用氣泡膠帶貼了紙條告訴我,狗狗是撿到的,他家不能養,所以麻煩我照顧他。
認識Winnie的人都知道,狗來美不會吝嗇協助送養,需要幫助都可以好好說、好好談。但
絕不容許用丟棄的!!更不容許有人把一隻需要醫療的幼犬丟在沒有遮雨棚的招牌邊長達
13.5小時,晚上冷一個晚上,一早又大太陽曬到11點我們開店才發現他。狗兒何其無辜。
目前狗狗平安,在本店中途中,6/11中午已經先將他洗澡並帶去請獸醫治療疥癬,打了兩
針,也拿了4天的藥回來,每8小時要餵藥一次……因為怕疥癬會傳染,狗兒是安置在二樓
隔離區。完全不會與別的狗狗接觸,沒有傳染的疑慮,敬請各位客人放心。
在此,公布監視器影像是告知畫面中的男女,舉頭三尺有攝影機,我們也已經請警察協助
調閱路口監視器,相信車牌絕對是拍的清清楚楚。鄭重聲明,你們的行為已違反動保法,
你們的棄養行為可處新臺幣三萬~十五萬罰款,狗狗的左後腳殘缺涉及不當飼養有虐狗之
嫌,可處新臺幣十萬~一百萬。
若於,104/06/15(一)前自行出面與本店聯繫,我們可網開一面,簽個切結書以便我後續
送養狗狗,並讓我上個動保教育課程。若沒有出面,則通報動物保護防疫所,請等候通知
,自行到案說明。
照片影片傳送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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