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7/1 22:20左右
地點:台灣大道二段慢車道與東興路三段交叉口
事由經過:計程車逼車攔車,踹車門且動手打人,已報警驗傷做完筆錄提出傷害告訴,但
我覺得需要後方車輛更直接的證據,不然對方一副無關緊要的態度...可能會有人覺得雙方
都有錯,但我載著老婆,逛完逢甲夜市一直開在自己的車道,且當時車多機車也多,也無
法變換車道只能跟著前車慢慢塞,對方從右邊搖下車窗罵國罵,我實在不知道什麼狀況,
然後他超到前面把我擋在路中間,下車踹門,我搖車窗跟他溝通,馬上拳頭就揮過來了,
報警後他也沒跑還不斷叫囂,我極力安撫後,警察過了一會兒來了,兩邊分開問話留資料
後,警察要我先離開,因為對方太激動,等我離開後他才能走,結果他硬要來駕駛座旁道
歉扯關係,說以後做個朋友,硬要留電話,還說要還我...不動給我揍一拳。謝謝看完我這
麼長的敘述,請大家幫忙。
聯絡方式:站內信,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