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遇到一個奇怪的公司,求職者應當心!

作者: mark05 (馬克小姐)   2015-07-10 00:25:17
原PO一個月前進了一家新興的公司上班,
原來辦公室生活一切安好,大家相處和睦,
雖然他們擁有強烈宗教色彩但原PO想著彼此互相尊重應該不是問題,
雖然每天早上公司全員要一起讀日文經,每逢拜土地公要讀經,
幹麻的就要去讀經,但原PO想只是讀讀經無傷大雅。
但是在公司高層將自己應屆畢業生小孩空降設定成主管之後,
產生了許多問題,無社會經驗的小孩以為最好的帶人方式就是:下達命令。
上週因為高層們出國讓小孩管家,結果工作事項上交辦有點出入,
原PO講的小孩聽不懂也不好好聽懂解說,
不是很愉快的原PO只好照單全收交辦事項然後下班,
回到家打開手機,看到公司群組訊息內的高層下達命令(沒錯親子倆都用同招),
要公司人員是不聽小孩的話,明天立刻免職不用再來上班了!!!
原PO驚訝之餘,打算隔天上班之後要好好的安分守己到高層們回來再做工作討論,
結果睡前他們就要原PO不要去上班了等到高層回國再另行通知!!!?
然後原PO就莫名的被停職了。
停職隔天按要求去了公司一趟想與小孩好好聊聊,
日後工作應該怎麼配合才不會再發生這樣的事,
但是小孩表示原PO擁有的個人考量(呃,在意自己工作事項有錯嗎,
總不能要養雞達人明天就改養出冠軍豬阿!!!)都是錯誤的堅持己見固執想法,
小孩覺得耗費太多精神與力氣與時間在溝通上是浪費並且不符合成本的,
所以(重點要來囉),唯一可以解決原PO能力以及無法同心的方法就是,
入教入教入教入教入教入教,與他們一起修行。
原PO反問若不入教就無法證明自己與他們在同艘船上嗎,小孩說是的,
並且一直逼迫原PO當下立刻做好決定,
但原PO死撐要等到高層們回來再討論(因為這樣未免太荒唐)。
於是停職了7天,原PO等到高層們回公司的日子,進了公司,
結果大家在那邊裝沒事開會,原PO還覺得納悶的時候,
終於談了關於原PO停職的事了,結果,高層果然還是護子心切,
所以下達的指令依舊是原PO還是無條件聽小孩的命令行事,
莫懷疑莫害怕莫擔心,有問題錯就是原PO,成效棒功能就是自己優秀小孩的,
高層表示原PO只要與他們同心,一定會成功!
原PO立刻說所以高層一直避重就輕指的同心是................
沒錯!就是入教阿!
高層立刻大講入教生活的美好,並且再度問原PO的想法是什麼,
原PO本來就有自己喜歡的信仰了,而且信仰是個人自由應該彼此尊重,
所以原PO說了自己對於想待在公司工作就必須入教這點無法接受,
所以,
工作就沒了,byebye。
其實原PO也是第一次遇到這等奇人異士,很新鮮,
但其實他們違法了(免職跟入教都是),也因為原PO走了要開始徵人,
原PO基於一種怕別人也踩進泥坑裡的心態於是寫了此文。
(公司另一高層人很好卻無主導權很可惜無法有保障)
或許原PO不是太特別的例子,但還是想提醒最近的求職者要當心吶!
至於公司名這等事物就請私訊洽詢吧!
謝謝大家(鞠躬)。
作者: gavenni (台中聯合爆走)   2015-07-10 00:33:00
這太誇張了!
作者: mark05 (馬克小姐)   2015-07-10 00:37:00
我覺得超荒唐啊!
作者: oak2002 (自動廢文製造機v2.0)   2015-07-10 00:40:00
就直接公佈公司名字啊
作者: waterarticle (water)   2015-07-10 00:42:00
太扯了拉
作者: saru168 (大頭猴)   2015-07-10 00:42:00
不是有錄音筆跟勞動局可以運用嗎?
作者: DayuChang (DayuChang)   2015-07-10 00:45:00
送他張存證信先!
作者: ncar7811 (藍帽阿丸)   2015-07-10 00:48:00
免職你可以領失業補助金 資遣費
作者: don20282 (don20282)   2015-07-10 00:50:00
嚴重違反勞基法,應該向 勞工局申訴 並 開立 非自願離職證明書
作者: kinfc2001 (普通的我)   2015-07-10 01:05:00
勞基法都寫好看的,真正做的公司又有幾個?
作者: schirnir (蕃茄義大利麵)   2015-07-10 01:09:00
務必要求公司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 不然領不到失業津貼不開立就可以申告勞工局, 實施勞動檢查了
作者: solidmiss (索德米斯)   2015-07-10 01:21:00
哪個行業啊
作者: GH53894 (GH53894)   2015-07-10 01:23:00
台中市政府勞工局可以檢舉,也可以詢問服務人員法規問題及檢舉或調解流程,或是預約免費律師詢問法規或是打官司的問題!最重要的是請自己搜集好證據、勞基法自己研讀過!還有存證信函要先寄!
作者: basketballj (Johnny)   2015-07-10 01:26:00
說真的有說跟沒說一樣要就公布跟實際的給予反制不然永遠會有人吃虧
作者: GH53894 (GH53894)   2015-07-10 01:30:00
請勇敢的為自己爭取權利!法律是不保護在權利上睡著的人!
作者: schin5566 (schin5566)   2015-07-10 01:45:00
寫好看也要告 請你不要姑奸養息 拜託
作者: CMuie (喜大普奔)   2015-07-10 01:47:00
太誇張了,一定要投訴啊
作者: mark05 (馬克小姐)   2015-07-10 01:47:00
會的,原PO有蒐集一些證據不會放棄自身權益!
作者: camicherry (re)   2015-07-10 02:21:00
找勞工局申訴,勞檢他們。還有別忘了討資遣費
作者: FinnF (Finn FUCKSON)   2015-07-10 04:36:00
你該慶幸已離開公司…記得投訴啊
作者: lather (煞氣ㄟ溺水)   2015-07-10 04:45:00
做什麼的啊?
作者: pchion2013 (你好有事ㄇ)   2015-07-10 05:08:00
End 用我來取代原po很難嗎 看的很累
作者: june12 (六月)   2015-07-10 05:41:00
看的很累+1 「原po」是給別人叫的
作者: mark05 (馬克小姐)   2015-07-10 07:13:00
sorry 只是我的一種表達方式請不要太介意~
作者: system303179 (Simon11034)   2015-07-10 07:41:00
看的很累給噓希望你別介意
作者: vincezeng (阿偉)   2015-07-10 07:45:00
看的很辛苦..原po不太會表達事情...
作者: ab1026430   2015-07-10 07:54:00
如果 是三個月試用期滿,被通知免職 這樣還能申請非自願離職嗎?
作者: tttttttiger (老虎五隻)   2015-07-10 07:56:00
檢舉他阿,跟他客氣?
作者: rabbitbeer (兔子啤酒)   2015-07-10 08:07:00
勞基法沒有試用期,所以樓上不用虛設問題喔
作者: Nexqachy (清風拂山崗)   2015-07-10 08:14:00
你可以去勞工局反應阿
作者: by33 (耶)   2015-07-10 08:16:00
鱷魚加油;-)
作者: sneakers (士力架)   2015-07-10 09:05:00
這種公司搞什麼的啊 還沒倒?
作者: AprIshtar (吉爾我的嫁)   2015-07-10 09:32:00
想求公司名稱~麻煩原po方便的話站內信告知我一下,謝謝找工作想避開雷…
作者: linchingyen (肥燕仔)   2015-07-10 10:25:00
既然已經離職,是否願意去檢舉呢?
作者: osair (鳥)   2015-07-10 10:48:00
只噓看的很累 我就我 幹嘛一直原PO
作者: HeroFun (Hero)   2015-07-10 12:38:00
有留證據的話寄張存證信函過去看他們的信仰怎麼保護他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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