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經過國道一號南下170左右,開放路肩路段,四位男女車子拋錨停於路肩,四人都在
看後車廂,無人警戒...
用路人的安全觀念是否真的如此差勁?
易塞車路段真的可以開放路肩供用路人使用嗎?
希望一切平安!
國道如遇拋錨
貼心提醒
1:注意後方來車,安全情況下迅速拿出交通錐或三角警示牌,放置後方至少一百公尺處
2:迅速往回跑站於車子前方護欄外邊坡或路堤(高架路段請跑遠一點至少3-50公尺外)
趕緊打1968通報等待救援
3:如果在內側,放完交通錐三角牌請在安全情況下迅速跑到外路肩的護欄外
4:希望大家都遇不到,也敬請以生命安全為第一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