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保母腿壓死8月嬰 沒想到結局竟是這樣

作者: skizard ( )   2016-05-07 02:26:04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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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保母腿壓死8月嬰 沒想到結局竟是這樣
2016年05月07日00:05
真是悲傷母親節!去年台中市國際托嬰中心曾發生保母用腿壓住8月大許姓男嬰致死案,
事後除惡保母高敏雯外,在一旁觀看沒有制止的另名保母魏瑞紅也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
訴,但周四台中地院以2人賠償家屬450萬元並已完成認罪協商,判高女6月、魏女3月徒刑
,各緩刑4年、2年,另須各義務勞動80、40小時。
許嬰的父母昨受訪表示,他們認為賠償不代表原諒,沒想到周四法院開庭時,竟因對方已
賠償,法官突然當庭問他們要不要認罪協商,許父說,他們不懂什麼叫做認罪協商,加上
妻子是日本人,更加聽不懂,但法官要他們馬上決定要不要認罪協商,他們倉促做出決定
,結果法官就當庭判被告緩刑,許母直到回到家才知道,緩刑竟然就是不用關,讓她無法
接受,許父則說感覺整個過程有點「荒謬」。
許嬰父母去年2月底將8月大的兒子送台中市國際托嬰中心照顧,同年3月10日下午,男嬰
突然臉色發黑,送醫不治。檢警透過監視器發現高女竟2次將男嬰按趴在地板,以右腿跨
壓在男嬰頭、肩和魏女聊天。
根據監視畫面顯示,去年3月10日高女在照顧8個月大許姓男嬰時,男嬰因感冒身體不適,
扭動哭鬧,高女竟兩度將男嬰按趴在地板,再用大腿跨壓男嬰頭、肩,制止他哭鬧,第2
次跨壓更長達11分鐘,導致男嬰窒息死亡。當時另名保母魏瑞紅看見高女離譜行徑,卻未
阻止,2人都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托嬰中心負責人連惠英則獲不起訴確定。
保母被起訴到法院審理之後,雖經法官居中協調,許父與2名保母、國際托嬰中心以450萬
元達成和解,但許嬰父母對兒子的思念仍有增無減。今年3月,夫妻倆還為兒子舉辦週年
法會超渡,將玩具塞滿整個保留給兒子的小房間內,他說:「這個痛是一輩子的,無法抹
滅掉。」
許姓父親曾經發函台中市府詢問有無對不起訴的托嬰中心罰鍰,得到的回應是,已經依照
規定罰鍰6萬元,許父說:「死個小孩,經過市府審核通過的合格托嬰中心,竟只需罰鍰6
萬,這合格是什麼意思阿?」
記者前往國際托嬰中心發現已改名「愛樂馨托嬰中心」,記者聯繫負責人連惠英,連女僅
回:「請不要影響其他小孩的授教權。」隨即拒絕進一步受訪。(鄧玉瑩/台中報導)
作者: yunfusin (Beautiful Soul)   2016-05-07 02:32:00
當初看到那個影片心都要碎了,無法想像親生父母有多痛
作者: howyuan (微笑小熊 ^_^)   2016-05-07 03:37:00
不懂法律就應該要請律師呀,說得好像是法官的錯一樣
作者: johnnycgi (紅茶不加糖)   2016-05-07 04:17:00
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
作者: SBLsosweet (meimei)   2016-05-07 04:23:00
為什麼不尊重專業請律師?
作者: scarpoem (有點微笑的樣子)   2016-05-07 05:00:00
「和」解 不就是和平、原諒的意思嗎?對方有450萬代價呀
作者: JackeyChen (一定要配溫開水)   2016-05-07 05:43:00
和解了才靠腰
作者: laechan (揮淚斬馬雲)   2016-05-07 07:10:00
重點是拿得到450萬嗎
作者: kerodo (kerodo)   2016-05-07 07:20:00
有錢判生 無錢判死,每次賠錢就可以減刑,居然可以緩刑腿壓著小孩,會不知道哦,真神判決
作者: badofn (大鯊魚)   2016-05-07 08:05:00
這家托嬰中心是在台中哪裡?
作者: linkcat (林克貓)   2016-05-07 09:16:00
搞不好是因為想說可以拿450萬所以和解~但後來發現對方擺爛,所以一氣之下又找媒體來干涉~逼他們還錢這樣
作者: lun0214 (lun)   2016-05-07 10:25:00
就是因為對方拿出錢啦,他們可以拒絕,接受了再來靠夭是什麼意思這也可以扯到有錢判生無錢判死,重點是「對方」有沒有接受他們的錢,這根本不是法官決定的
作者: shinedream (閃閃閃)   2016-05-07 10:40:00
原來殺人賠償了就可以不用判刑
作者: lun0214 (lun)   2016-05-07 10:50:00
對方可以不接受和解,告到底,但他們是選擇接受了,我也覺得小嬰兒死得很不值得
作者: vnnb (practice makes perfect!)   2016-05-07 10:54:00
重點是在對方有沒有接受和解拿了錢!
作者: lun0214 (lun)   2016-05-07 10:57:00
不過過失致死不是公訴罪嗎?我都不知道公訴可以和解?
作者: duck78803139   2016-05-07 11:06:00
用新的名稱下去估狗可以找到地址,只能說住附近的人自己要慎選
作者: cears (抱彩虹睡覺)   2016-05-07 11:49:00
認罪協商要成立,需要公訴檢察官同意,家屬有到場的話,檢察官一定會跟家屬溝通,這新聞寫的檢察官神隱了一樣......
作者: cpks (123456)   2016-05-07 11:58:00
覺得判決結果很神怎麼不去思考台灣法律本身就是爛?
作者: knen (巫哈哈)   2016-05-07 12:00:00
法官無能啊…
作者: Emikk (唉蜜莉)   2016-05-07 13:04:00
當初看到影片真的心很痛......
作者: vnnb (practice makes perfect!)   2016-05-07 13:46:00
過失致死雖是公訴罪,仍然可以適用「認罪協商」
作者: skizard ( )   2016-05-07 14:04:00
這算過失嗎? 有看影片的哪幾個不覺得是蓄意殺人?過失是那種你蓋棉被不小心摀住口鼻 或是 餵食時不小心讓嬰兒噎到 這保母的行為一點都不是不小心阿
作者: bbgreen (咪豆綠)   2016-05-07 15:59:00
這根本蓄意殺人,這樣的判決太誇張業者改名又繼續營業,不知道的父母把自己的心肝寶貝送去,業者繼續賺錢...
作者: lun0214 (lun)   2016-05-07 16:06:00
紅明顯 新聞內容說 父母在"律師"建議之下接受450萬事後卻不滿沒被告知什麼是認罪協商 那...錯的是律師吧律師受了委託拿了錢卻在沒清楚解釋的情況下建議這對父母接受認罪協商 這對父母就算被騙 那也不是法官的錯不是嗎?
作者: e19283766 (無名小卒)   2016-05-07 17:06:00
"新聞說的"看看就好,又不一定是真的
作者: coco100 (童話故事的最後)   2016-05-07 17:27:00
拿錢對方不用關~~~不拿錢對方要關
作者: spongeboyz (spongeboyz)   2016-05-07 18:12:00
台灣應該要有廖添丁或夜魔俠之類的
作者: angei79725   2016-05-07 21:34:00
看到影片心都碎了...好難過
作者: ctfisher (超正美女~~的爹娘)   2016-05-08 00:26:00
在華美西街靠近忠誠街喔
作者: jk730616 (ken)   2016-05-08 09:13:00
錢都拿了還要怎樣
作者: cobrabaton (普渡眾生 引渡使者)   2016-05-08 11:14:00
這...不就刑事判刑同時民事賠償嗎?怎麼先和解還要求對方要關?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2016-05-08 11:27:00
聽不懂認罪協商???騙笑喔就算不和解也不會關阿...每個過失犯都要關,台灣監獄哪夠關.....不過檢察官起訴都是用最重的罪,只用業務過失滿令人匪夷所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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