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長慎入…
我與女友近期因為工作的關係,在台中西屯/北區找房子。
出租網站上大部分都有分聯絡人是代理人或屋主。
今天找到一間覺得滿適合我們的套房,是代理人帶看的。
我們也能接受成交後,要給代理人半個月房租當服務費。
(雖然我覺得過程中代理人根本沒作什麼事,對房子也不是很了解…
但如果遊戲規則是要讓代理人賺一筆,那我們也認了~~@@")
因為房間看了很喜歡,所以我們立馬就付了一千元當訂金。(月租是一萬左右)
希望代理人幫我們跟房東談些折扣或細節上的要求。
當天下午代理人回電都橋好了,我們也想說那就儘快找時間簽約!
於是就約了今天下午與代理人及房東一起簽約!
簽約時,先是在預計要租的套房巡完設備後,
代理人及來幫忙開門的小姐(我一直以為她是房東太太)就說要移到下個地方去簽約…
這時候我們就覺得怪怪的,覺得啊不就在這邊簽一簽就好了嗎?
是還要移到哪裡去簽?
後來我們根據地址到了要簽約的地方,是一間不動產經紀公司。
可是我知道這間不動產公司不是代理人任職的不動產公司…
因為我當下有問代理人,「這間算是你們同業嗎?」
他回答我,「這間作買賣比較多,我的公司是做租賃比較多,所以租賃的部分是他處理。」
我搞不太清楚為何租個房子要代理再代理…台中都這樣嗎??
後來(偽)房東太太就與我們簽約,代理人只是在旁邊看。
房東的名字掛的是一個男的,從頭到尾我也沒見過他…
但是不動產公司又有房東的章,於是我們就蓋完合約,付錢。
付錢是房租押二租一,付給偽房東太太(她應該是經紀公司員工?),服務費就直接付給代理人。
約下週拿鑰匙交屋blablabla...
然後因為覺得有點詭異,
剛剛我就上網GOOGLE了房東的名字,
結果竟然是那間不動產經紀公司的董事長…
所以現在是??
那間房間其實是不動產公司老闆的房子,然後他放著自己公司不用,還另外委託人代出租?
還是不動產公司老闆是二房東?
我還是搞不懂為何自己就有不動產公司,還要找其它公司的房仲來代租…
還有,真的不動產公司老闆就是屋主嗎?(簽約時我沒看到房屋權狀…)
打算明天再打去問個明白,想請教廣大鄉民,我遇到的CASE是正常房仲界形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