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務] 廣宣文系列討論 救濟文自行爬文

作者: talk5566 (腦子有洞)   2016-06-12 23:21:38
5.1.3. 廣宣文需有廣宣文資格 ,
     登入400次、發文100篇、自介2個月以上、退文數為0,
每店每月限1篇,違者退文禁言90日。
廣宣文比交易文頭痛多了阿~~~~~~~~~
到底廣宣碰到交易碰到揪團 要怎麼認定阿...........
想跟大家討論一下
先給各位看官幾個版上範例:
1.
60 5/05 seedlingceh □ [揪團] 5/5 今天晚上 小小桌遊聚會
61 1 5/14 seedlingceh □ [揪團] 今天 小小桌遊聚會
62 5/15 seedlingceh □ [揪團] 今天下午 小小桌遊團
63 5/17 seedlingceh □ [揪團] 今天晚上6點 小小桌遊聚會
64 5/18 seedlingceh □ [揪團] 5/19晚上6點 小小桌遊聚會
作者 seedlingceh (喜得林) 看板 TaichungBun
標題 [揪團] 5/19晚上6點 小小桌遊聚會
時間 Wed May 18 19:48:58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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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主題: 小小桌遊聚會
集合地點: 喜得林(台中市西屯區逢甲路225巷18號1樓)
(入場費100元,冷氣開放、含茶水)
活動時間: 5/19 晚上6點開始 結束時間 Maybe 11點~~
(可中途離開或加入XD)
目前人數: 3人 最多8人開兩桌
報名方式: 站內信 (LINE或聯絡方式與暱稱)
或是撥電話04-2452-9563 直接詢問
此案例舊例為揪團行為 但是G前版主上任後 認為是廣宣
2.案例
#1NNGXcK5 (TaichungBun)
32 13 6/12 wbsj □ [交易] 雲林自產自銷㊣蒜頭
作者 wbsj (百香綠) 看板 TaichungBun
標題 [交易] 雲林自產自銷㊣蒜頭
時間 Sun Jun 12 14:59:47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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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過一次就念念不忘的許家蒜頭又來囉!這次跟朋友回家特別載一些上來分享給大家,我
們一包有兩斤只賣$300,等於一斤只要$150大洋。
買回家不用再烘乾或日曬,隨貨附贈紅色網袋,需要的請留言或私訊,限量20包售完為止
!
面交地點: 大雅區大明國小
面交時間: 平日晚上
http://i.imgur.com/Bs5ZTsv.jpg
http://i.imgur.com/wWHp1PY.jpg
→ Oo5566: 自產自銷不是不能po嗎?被之前版主警告過 06/12 16:07
推 talk5566: 他上站夠文章也夠 也在台中面交 看不出來哪裡違規?? 06/12 16:11
我怎麼認為他是交易為主 因為他沒有說他蒜頭很好吃(?)
3.
玉米王事件
詳細內容大家可以看一下 精華區
22. ◆ 救濟服務
22. 1. ◆ 001 bosscat
22. 1. 1. ◇ [救濟] bosscat
22. 1. 2. ◇ Re: [救濟] bosscat
22. 1. 3. ◇ [公告] 水桶 5/24~30
作者 BossCAT (貓老闆) 看板 TaichungBun
標題 [徵求] 送烤玉米
時間 Sat Apr 30 22:44:02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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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品 名 金 額 備 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今天不純老闆辦了一個請客人吃玉米的活動
,但活動不如預期,萬人響應,七人到場
但玉米王我已準備五十枝起來,所以現在還剩四十三枝,但沒送掉不純老闆覺得心開心,
所以他還是決定要把這五十枝全送完。
唯一的要求,希望能幫我和不純老闆按個讚,彌補一下不純老闆活動失敗的心情
地址 中區中華路一段159號 阿佳海產店旁
我要成為玉米王!!
作者: Botti (Botti)   2016-06-12 23:40:00
案例一:他沒說那是他的店的話其實我根本不知道,對我個人來說覺得沒有宣傳到...案例二:覺得有算廣宣,畢竟都說自家產的要賣案例三:我覺得不算,不按也會給,我比較覺得是贈送但就案例一來說的話,要怎麼知道發文的人到底是不是店家本身?除了有人知道提出證據外
作者: goodjohn08 (雖敗猶榮要用幾次)   2016-06-12 23:48:00
我覺得案例二算廣宣,其他還好
作者: ymca0718 (捏摳嘛嚕)   2016-06-13 00:19:00
第一個案例一開始主揪沒提到自己是店家直到2/13才正式告知是自己的店在我看來因為店主有收到利潤且店名也出現在文內因此我會給予廣宣的認定
作者: pigss00 (長毛豬)   2016-06-13 00:20:00
交易、揪團的話禁止店家會比較好,只是認定上會比較麻煩但贈送的話...總比假交易假揪團那種有誠意多了XD
作者: talk5566 (腦子有洞)   2016-06-13 00:29:00
或者說我想把廣宣跟交易混再一起 其實這兩個標準認定很類似 罰則也都很類似 弄成同一個標準 應該比較好上手原本想說要有優惠才能廣宣 可是太複雜了 每天都在判定太痛苦了
作者: adidasmlbnba (酒鬼鬼)   2016-06-13 00:56:00
報鄉民ID 定價打9折然後如果假交易揪團 真廣宣就桶
作者: talk5566 (腦子有洞)   2016-06-13 00:59:00
可是這樣有夠難認定的 廣宣就當成交易 他要給幾折都是他的事情 這樣簡單多了
作者: adidasmlbnba (酒鬼鬼)   2016-06-13 01:00:00
我覺得以後揪團文不要寫出店家 地點寫X區近XX 有可是高義阿 這樣七天一篇廣宣文 會很亂欸然後像案例二的那個 基本上就不好判定 所以抓到重罰
作者: talk5566 (腦子有洞)   2016-06-13 01:09:00
15天拉 七天太短了
作者: pigss00 (長毛豬)   2016-06-13 01:10:00
廣宣其實也不見得非頻率高不可,像怒烤跟吉爸那樣有用心經營的其實都還會蠻有印象的
作者: adidasmlbnba (酒鬼鬼)   2016-06-13 01:10:00
15天一篇廣宣也很多齁
作者: talk5566 (腦子有洞)   2016-06-13 01:12:00
對阿 七天一定更受不了 或者交易文也都改成一個月阿
作者: adidasmlbnba (酒鬼鬼)   2016-06-13 01:12:00
基本上喇 嚴格一點來說ptt是不能打廣告的所以廣宣上我覺得要嚴格一點 不要像交易文一樣
作者: talk5566 (腦子有洞)   2016-06-13 01:15:00
我覺得交易文一個月也夠多了說....
作者: pigss00 (長毛豬)   2016-06-13 01:16:00
廣宣頻率太高讓人懶得看,就變成反效果了
作者: talk5566 (腦子有洞)   2016-06-13 01:16:00
對阿 交易如果自己覺得一個月太久 可以去置底而且一個月一次 我想改成30天一次 避免31號發 一號又發
作者: tiger5566 (胎哥五六)   2016-06-13 01:22:00
1不算 2算 3算
作者: adidasmlbnba (酒鬼鬼)   2016-06-13 01:24:00
30天一次我是支持喇 畢竟當初我的交易文政見本來就以嚴格為主然後廣宣跟交易喇在一起我是不太贊同
作者: talk5566 (腦子有洞)   2016-06-13 01:28:00
我只是認為 自家產 到底算是交易還是廣宣乾脆就大家都當成廣宣吧 我記得以前也有一個賣白蝦的他好像就被版主認定為交易
作者: adidasmlbnba (酒鬼鬼)   2016-06-13 01:29:00
自家產就是廣宣阿
作者: talk5566 (腦子有洞)   2016-06-13 01:29:00
為了避免這樣 就一致標準 我覺得自家產很好啊為啥我覺得自家產應該是交易....
作者: adidasmlbnba (酒鬼鬼)   2016-06-13 01:31:00
如果自家產算交易 有店面的自家產 也算嘛?
作者: talk5566 (腦子有洞)   2016-06-13 01:32:00
算阿 所以才要把交易拉成廣宣這樣的嚴格標準而且不只店面 如果是網路直賣 應該也算廣宣交易
作者: hellokito (我的夢總是香香的)   2016-06-13 01:34:00
所以我懂了,廣宣=交易,弄成一條即可,可是自介還要嗎
作者: adidasmlbnba (酒鬼鬼)   2016-06-13 01:34:00
所以自家產我覺得以廣宣論
作者: talk5566 (腦子有洞)   2016-06-13 01:35:00
自介應該會拿掉 我個人認為沒啥意義 透漏個人隱私罷了而且為了廣宣弄假資料挺無聊的 這種事我就幹過
作者: adidasmlbnba (酒鬼鬼)   2016-06-13 01:36:00
交易的話 像是搬家已廣宣論 太可怕了
作者: talk5566 (腦子有洞)   2016-06-13 01:36:00
新竹板就寫新竹高中 苗栗板就苗中 台中板就中一中我記得我有個帳號 全台灣都自介過了
作者: adidasmlbnba (酒鬼鬼)   2016-06-13 01:37:00
靠腰XD
作者: talk5566 (腦子有洞)   2016-06-13 01:37:00
現在版上的搬家不是就是廣宣認可嗎??
作者: hellokito (我的夢總是香香的)   2016-06-13 01:37:00
這猛
作者: talk5566 (腦子有洞)   2016-06-13 01:40:00
如果自家產又要刻意說成不是自家產也很無聊要說農民很可憐 我跟他們買20斤蒜頭 希望大家幫忙分這種假話嗎?? 沒有必要吧 我認為標準一至 就夠了
作者: hellokito (我的夢總是香香的)   2016-06-13 01:43:00
所以改成這樣?交易文需有交易文資格 ,登入400次、發文100篇、免自介、退文數為0,每人每30天限1篇,違者退文禁言90日
作者: talk5566 (腦子有洞)   2016-06-13 01:45:00
我的想法是 登入300次、發文篇數90篇、退文數為0人每30天限1篇,違者退文禁言90日
作者: adidasmlbnba (酒鬼鬼)   2016-06-13 01:46:00
登入400次 發文100 在台中版三個月內有發過文章
作者: talk5566 (腦子有洞)   2016-06-13 01:46:00
發文的資格和交易雷同 懲罰和廣宣一樣
作者: adidasmlbnba (酒鬼鬼)   2016-06-13 01:47:00
不然這條件太容易了R
作者: talk5566 (腦子有洞)   2016-06-13 01:47:00
不用刻意發文章吧 這種刻意一點意義都沒有其實登入300次 對新使用者 已經很難過了而且把懲罰變成嚴格 才是對正當使用者的鼓勵我鼓勵你正當發文 但是你亂發文就給你嚴格懲罰我個人一直對於很多PTT版主把標準越定越嚴格很反感這樣除了把新使用者越弄越少之外 一點好處都沒有
作者: adidasmlbnba (酒鬼鬼)   2016-06-13 02:00:00
嗯。。好吧 我只是覺得廣宣資格跟交易一樣 台中版會多很多廣宣文
作者: jennykam (三月是戰鬥月)   2016-06-13 02:13:00
可是這樣可以減少交易文
作者: ggman2 (ggman)   2016-06-13 07:55:00
123個人認為都廣宣 3有註明要求 並沒有像上面說不按也給
作者: jiunmoon (Jiun)   2016-06-13 08:18:00
3算是漏洞啦,模糊邊界,不過玉米王是真心想送玉米當初在po文時可能沒想這麼多,所以才會提到打卡送玉米所以就那一篇而言,說要算廣宣也算啦但是也是真的送,就算你沒按的話
作者: ggman2 (ggman)   2016-06-13 08:27:00
廣宣不是罪 我支持店家 但不能曖昧模糊 案3為例 要嘛就改廣宣 要嘛就把主文有特定要求那段全改掉 不能推文偷吃步
作者: jiunmoon (Jiun)   2016-06-13 08:29:00
3的話我倒是想問,倘若都沒提地點也沒提到玉米王三字就單純送玉米,但是有其他板友在推噓文提到地點or玉米王這樣也算他廣宣嗎??
作者: ggman2 (ggman)   2016-06-13 08:54:00
廣宣跟交易應該都是規範發文者 你提的只要沒原文特定要求我個人認為無違規 但是主文有要求就需更改類別
作者: edshen (尊重 友善 包容 清新 )   2016-06-13 09:26:00
1算 2不算 3算 。廣宣 交易都15天吧
作者: jiunmoon (Jiun)   2016-06-13 09:31:00
2也算廣宣啊,因為有提到自家店名,除非他啥都沒說
作者: skizard ( )   2016-06-13 10:31:00
不建議交易跟廣宣混再一起拉成30天 這樣搬家或其他臨時情況要出清點東西的 反而換這族群不爽另外建議交易文新增一條不能賣比原訂價高
作者: lzetn ( 舜)   2016-06-13 11:00:00
........不是職業賣家 一個月賣一次很夠啦= =
作者: hellokito (我的夢總是香香的)   2016-06-13 11:17:00
樓上l大可以分享一下您當板主時的心得嗎?謝謝
作者: pearlvvv (昨日黃花)   2016-06-13 12:57:00
自產自銷要算廣宣啊!
作者: sixteen (16)   2016-06-13 13:01:00
覺得都算XD但3其實不提幫按讚就算贈送了,不過覺得1應該可以直接透過修改揪團規則,直接禁止商家自糾消費就好了,其實蠻認同板大說的廣宣交易合一,畢竟有太多認定上的灰色地帶,但前提是要把交易文發文間隔天數再拉高
作者: lzetn ( 舜)   2016-06-13 13:02:00
我沒當過台中版版主(攤手) 學校版時 制定會留版主判決空間沒有訂死 就是用版主主觀認定 但是不一致時 容易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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