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宣文認定問題,這裡提供一個簡易的判斷做法。
凡是涉及金錢交易、或是可追蹤參與者的活動,皆認定為非廣宣。
以下舉幾個例子:
[廣宣] 風工坊機車工作室 正新輪胎販售中
[廣宣] 烏日倢昇通訊行慶開幕.打卡玻璃保貼$88
我認為這是非廣宣,因為該文沒有提到任何「不涉及金錢交易」的服務。
至於它留下的聯絡方式,其中 fb 專頁沒有請求板友按讚或加入,不會追
蹤到參與者。
[廣宣] 簡約紀實感的寶寶寫真拍攝
我認為這是非廣宣,理由同上,而且也提到「有需要也可以從用粉絲頁訊
息與我們連絡喲」,可追蹤到參與者。
[廣宣] 2016年6月 花兒公益塔羅占卜活動來囉!!
我認為這是非廣宣,因為他說「採預約制」「隨喜樂捐300元以上」。
[廣宣] 北區英才路吃吃喝喝(闆娘自宣)
我認為這是非廣宣,因為他說「只要是在這邊推文回覆或者站內信給我的
人,來店消費,飲料都免費往上升一級喔」,也就是參與者既要金錢消費
(才能免費升級),也要留下可事後追蹤的資料。
[廣宣] 土庫拾趣 日式生活器皿 野餐籃日租
我認為這是非廣宣,因為他說「現在網路下單,台中美術館/勤美誠品/中
興大學皆可面交」,會留下可事後追蹤的資料。
[廣宣] PEC演講—Doug談東西溝通模式差異
但第一次來體驗的朋友完全免費 <= 如何判定第一次? 當然是體驗者留下的資料
照我的標準,板子上的廣宣文,大部份都不能用廣宣,必須用交易。
那為何我會訂這樣的標準呢?因為在這個網路發達資訊快速流通的時代,
「個資」可是比任何東西都還要保貴的資料,是許多店家夢寐以求急於搜
集分析的東西,所以他們會以成立粉絲頁、建立 line 官方帳號、會在官
方網頁設計會員登錄、會推出會員卡、會舉辦抽獎、......等方式來搜集
各種型式的個資,諸如 FB 帳號、Line 帳號、PTT帳號、行動電話、年齡
層、職業、..
例如,板友因某個廣宣文而「預約」了某項服務並使用完畢,你以為這樣
就沒事了嗎?不,例如說,該店家商號某天決定舉辦什麼特惠活動時,他
可能就會依據上次的預約資料,以簡訊通知/FB、Line訊息通知/PTT mail
通知等方式來知會板友,以得到與板友進行下一次金錢交易的機會。
(我想有牽機車去做過排氣定檢的人都有過收到再定檢通知簡訊的經驗)
但反過來說,如果這些通通可以用[廣宣]發文時,那麼板主就要留意了,
因為這代表廣宣文的實際尺度將會很寬鬆,也就是板主之後所訂的廣宣文
規範,與實際上廣宣文的實際尺度(依現存於板子上的所有廣宣文為例),
可能會有解釋上的不一致,這會增加日後被申訴到組務那邊的頻率。
因為以上我舉的例子,通通都能讓板友以金錢與之交易,或是搜集到板友
的各種型態的可追蹤個資。
我認為單純的廣宣,例如說,板友有一間店,新開幕,比方預計 6/13 開
幕,來店的人只要在點飲料的時候說出「○○○」通關密語,皆可免費獲
贈紅茶一杯,數量有限送完為止(或是時間在幾點~幾點):
1.他沒有限定參與對象(EX: 不需預約)
2.參與者不需留下任何個資(EX: 不需 FB 先按讚)
3.參與者也可以完全不需與該店家做金錢交易(EX: 紅茶不需付錢)
4.該廣宣文沒有提到其它使用者需留下個資的訊息(EX: 讓使用者自己現場查看)
對參與者來說,則是他可以去到現場,只領完那杯紅茶就走。
實務上,[廣宣]則本來就是為商家做自我宣傳而設置的文章類別。
因此個人提供三種建議:
1.不要對內容做過度的限制。
也就是只要廣宣文內的店家商號只要與台中有關,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其它限制則是必要的,舉例:廣宣文一個帳號一個店家商號限發一篇,禁
止手動置底,店家需提供清楚的聯絡方式(不能只留 FB 粉絲頁之類的)等
2.但是明訂哪些類別是絕對不行的。
例如傳直銷、醫藥、黃牛票等。
3.規定凡是在板子上張貼的[廣宣]文,皆需提供[板友]優惠
例如講出通關密語,比方「玉米王我愛你!」就可取得優惠,需明訂優惠
內容。
(FB 按讚、加 Line 不能算)
我覺得這道理很簡單:TaichungBun 沒有「義務」必須提供[廣宣]的文章
類別來讓店家商號進行營利活動,想貼[廣宣]?那相對的就提供優惠吧!
不想提供板友優惠?那請用[交易]。
4.明訂違反廣宣文的罰則
以上一點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