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發現有檢舉小幫手後,
我只要是行人狀態,就會加減檢舉一下那種停得很誇張的違停,
(EX. 直接停在轉角紅線還壓在行人穿越道上)
這次終於被我遇到傳說中的無敵大絕招:車窗玻璃過黑。
通常我檢舉都會車頭拍一張,隔一分鐘車尾再拍一張,
結果這位員警竟然回覆我說:「因玻璃過黑,無法確定駕駛人是否在車上,
致無法確認駕駛行為,舉發法條尚有疑義,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
及處理細則第23條規定,無法據以舉發。」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029&FLNO=23)
尚有疑義?紅線不是管他多久都不能停嗎?
這算警局認證黑車窗臨停無敵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