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賞臉不代表可以在網路上販賣
http://www.mombaby.com.tw/m/article.php?id=589
依據行政院衛生署「嬰兒配方食品」相關規範,「一歲以下之嬰兒配方食品」不能進行廣
告、促銷、廉價銷售活動。這是因為國民健康局為鼓勵哺餵母乳,1歲以下配方奶粉,不
論是二手交換、低價出清、面交、以物易物等方式,都有觸法之疑慮。1歲以上嬰兒成長
奶粉則被歸類為食品,因此,不受此限
也請版主留意一下該類商品不得在網路上販賣
備份一下
※ 引述《lioushyun (富士蘋果)》之銘言:
: 小孩不賞臉QQ
: 編號 品 名 金 額 備 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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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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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交地點:中山醫或龍井沙鹿,亦可郵寄或超商店到店(運費50元)
: 時間:站內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