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udn.com/news/story/7316/2428514
這有點誇張
台中市西區模範早點何姓女老闆,涉嫌以工業用明礬製造油條,
經衛生局會同警方查獲,坦承使用明礬炸油條更為筆直酥脆、賣相佳,
檢方往上手追查,查出是欣捷有限公司陳姓老闆販賣工業用明礬給何婦,
中檢今天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起訴陳男、何婦,並請法官沒收犯罪所得。
台中市政府衛生局表示,業者使用的明礬是標明「禁止使用於食品」
的工業級製品,而工業級(非食品級)添加物若攝取過多或長期攝取,
都可能會影響肝腎功能及人體健康。
檢察官查出,模範早點何姓女老闆賣出3000根油條,每根13元,
共3萬9000元;而欣捷有限公司陳姓老闆販賣10包工業用明礬給何婦,
每包50元,共500元,檢察官請法官沒收犯罪所得3萬9000元、500元。
起訴書指出,陳男(44歲)是台中市北區欣捷有限公司老闆,
以販售食品添加物等雜貨為業,而何婦(62歲)在西區經營模範早點,
以販售豆漿、燒餅、油條等早餐食品為業。
陳男、何婦明知工業用明礬屬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的食品潻加物,
不得添加於所製造、販賣的食品,卻為求油條更筆直、酥脆而具有較佳賣相。
陳男自去年間向不知情的聯興商號梁姓負責人,以每包重約450公克,
價格為20元,購入塑膠袋包裝並以簽字筆在袋上寫著「工業用」明礬,
再於去年8月19曰、10月7曰,以每包價格50元賣給經營早餐店的何婦,共賣10包。
何婦再將非食品級明礬、銨粉、鹽、小蘇打粉、高筋麵粉等材料混合
用以製造油條,每包明礬可製造300至400根油條,並以每根油條13元的價格,
販售給不特定客人食用,至去年底為衛生局會同員警查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