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 臺中市就業服務處-外展人員(約用)

作者: Taiwan101 (Taiwan101)   2017-04-28 21: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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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各位資方配合遵守。
【公司名稱】
臺中市就業服務處
【工作職缺】
約用人員: 潭子就業服務台外展人員
http://takejob.taichung.gov.tw/WebPages/public_page.aspx?id=12088
本次錄取正取人員2名,
(1)正取序位1:潭子就業服務台外展人員,僱用期限自錄取報到日至106年12月31日。
(2)正取序位2:豐原就業服務站育嬰留職停薪職務代理人,
僱用期限自錄取報到日至106年10月31日。
【工作內容】
工作內容:
1.雇主求才服務,各項專案執行追蹤訪視(含一般求才及中高階求才、職學、缺工、僱獎
、跨域、新登廠商訪視及僱用職訓學員等)。
2.徵才活動規劃、執行及後續追蹤關懷。
3.就業服務活動設攤宣導。
4.轄區廠商拜訪聯繫及社會資源連結。
5.其他交辦事宜。
【徵求條件】
※為保障板友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
、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
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
學歷要求:
■專科或大學以上
工作經驗:
■具備1年以上工作經驗
使用電腦能力:
■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
■其他:中文打字輸入每分鐘25字以上,且錯誤率10%以下,
(面試當日進行電腦實機測驗,測驗及格者方能參加複試)。
【工作地點】
1.正取序位1:臺中市潭子區建國路1號(潭子就業服務台)
2.正取序位2:臺中市豐原區社興路37號(豐原就業服務站)
【工作時間】
■日班自 8 時至17時
【月休】
■周休二日
【公司福利】
互動良好的優質工作環境
【薪資範圍】
※行政院勞委會於106年1月1日起調漲基本工資為月薪21,009元
※無薪資、比照國科會、比照本校規定、面議、電議,薪資不清等水桶一週
■月薪(依「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各機關臨時人員薪資進階一覽表」規定)
專科學歷29,529元、大學學歷 31,531元、碩士學歷以上者36,053元
【需求人數】
2人
1.正取序位1:臺中市潭子區建國路1號(潭子就業服務台)
2.正取序位2:臺中市豐原區社興路37號(豐原就業服務站)
【聯絡人/連絡方式】
符合僱用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106年5月2日前,檢附最高學歷證件、相關工作經歷證明
文件(勞保投保明細或工作證明)等資料及履歷(貼二吋脫帽正面相片1張),郵寄至臺中市
政府豐原就業服務站(地址:42059臺中市豐原區社興路37號),連絡電話:04-25271812分
機328張小姐。
2.應徵文件請用影本並以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報名時請於信封及履歷資料註明「應徵約
用人員(職務代理人)」職缺。
3.應徵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通知面試;請於面試當日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正本查檢;
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4.面試地點:臺中市就業服務處(南屯區精科路26號2樓)或豐原就業服務站(豐原區社興路
37號),另行通知。
5.應徵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6.本次錄取正取人員2名,備取人員6名(如無合格者得從缺),遞補期限自錄取公告
次日起三個月內有效。
(1)正取序位1:潭子就業服務台外展人員,僱用期限自錄取報到日至106年12月31日。
(2)正取序位2:豐原就業服務站育嬰留職停薪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限自錄取報到日至
106年10月31日。
【其他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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